《中级财务会计(一)》第四章 第三节 库存商品
第三节 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工业企业的产成品和商品流通企业的商品均通过“库存商品”账户核算。根据“库存商品”明细账核算内容的不同,商品流通企业的商品核算方法分为进价核算法和售价核算法。
一、进价核算法
(一)数量进价金额核算法
数量进价金额核算法是同时以实物数量和进价金额反映商品增减变动以及结存情况的方法。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批发企业批发商品的核算。
1.商品购进的核算
在数量进价金额核算法下,商品购进业务的核算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反映购进中的货款支付情况;二是反映商品验收入库情况。其基本核算原理与原材料购进核算原理大体相同,即将商品的采购成本通过“在途物资”账户核算,商品入库时将采购成本从“在途物资”账户转入“库存商品”账户,购进时发生的境内运杂费、包装费、保险费等计入商品采购成本。
2.商品销售的核算
商品销售的核算应按照配比原则的要求,销售收入实现以后,会计上应将已售商品从商品存货转为已售商品的成本。销售收入和已售商品的成本分别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账户核算。
(二)进价金额核算法
进价金额核算法是以进价金额反映商品增减变动及结存情况的核算方法。这种方法又称“进价记账,盘存记销”核算法。月末通过实地盘点,按本月最后进货的商品单价计算月末结存商品的进价金额,再采用倒挤的方法计算本月销售商品的进价成本,并进行结转。已销商品进价成本的计算公式如下:
本月已销商品进价成本=月初结存商品的进价金额+本月购进商品的进价金额-月末结存商品的进价
进价金额核算法一般适用于零售企业经营的易腐烂变质、价格需要随时调整的鲜活商品。
二、售价核算法
(一)数量售价金额核算法
数量售价金额核算法,是指同时以数量和售价金额反映商品增减变动及结存情况的核算方法。
数量售价金额核算法一般适用于会计部门、业务部门及仓库设在同一办公地点、商品进销价格相对稳定的小型批发企业的批发商品及零售企业的贵重商品的核算。
(二)售价金额核算法
售价金额核算法是以售价金额反映商品增减变动及结存情况的核算方法。售价金额核算法一般适用于经营日用工业品的零售企业。
设置“商品进销差价”账户。该账户反映商品含税售价与商品进价成本的差额。
1.商品购进的核算
在售价金额核算法下,商品购进时按不含税成本记入“在途物资”账户,按支付的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价税总额付款数记入“银行存款”“应付账款”或“应付票据”账户。商品验收入库时,按含税的售价记入“库存商品”账户,按含税的进销差价记入“商品进销差价”账户,按不含税的进价转销“在途物资”账户金额。
2.商品销售的核算
当商品销售时,平时按含税收入记入“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并按含税售价将已销售商品从“库存商品”账户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账户,月末再将含税收入调整为不含税收入。
本月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计算公式如下:
本月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本月“主营业务收入”账户余额×商品进销差价率
差价率有分类差价率(或称分柜组差价率)和综合差价率两种。综合差价率计算手续简单,但计算结果不够准确;分类差价率的计算工作量大,但计算结果相对准确。商业企业一般应按分类差价率计算商品进销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