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财务会计(一)》第六章 第二节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第二节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初始投资成本入账。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应分为“形成控股合并”和“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即不形成控股合并”两种情况来确定。
一、形成控股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形成控股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分别按照“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两种情况,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合并交易,且该合并并非暂时性的。
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合并交易。
(一)形成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
(1)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的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进行账务处理时,合并方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账户;按应享有被合并方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账户;按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账户或借记有关负债账户;差额记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账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
(2)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进行账务处理时,合并方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账户;按应享有被合并方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账户;按发行股份的面值,贷记“股本”账户;差额记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账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
(3)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控股合并的,在合并方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原长期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为取得新的股份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二)形成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
(1)在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中,购买方应当按照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企业合并成本为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进行账务处理时,对于形成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购买日按企业合并成本(不包括应当从被投资企业收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账户;按享有被投资企业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账户;按支付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账户或借记有关负债账户;差额记入“资产处置损益”或“投资收益”等账户。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记入“管理费用”账户。
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涉及以库存商品等非现金资产作为合并对价的,应按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并同时结转有关成本。
(2)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控股合并的,在合并方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应该以购买日之前所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的公允价值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做处理,等到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期初留存收益。
二、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时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应遵循以下规定:
(1)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包括购买过程中支付的手续费等必要支出。但是在所支付的价款中,如果有被投资企业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这一部分金额要作为应收项目核算,不构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成本为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但不包括被投资企业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商等机构的手续费、佣金等与权益性证券发行相关的费用,不构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该部分费用应从权益性证券的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权益性证券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3)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者以其持有的对第三方的投资作为出资投入企业。接受投资的企业原则上应当按照投资各方在投资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值作为取得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三、投资成本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处理
企业无论以何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对于投资成本中包含的应享有被投资企业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计入应收股利,构成企业的一项债权,而不构成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