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第1章 教育与教育学 3.教育的形态
3.教育的形态
教育形态指教育的客观存在形式和表现状态。依据教育活动的规范程度、存在形式和存在范围等,可将教育形态分为以下几种:
正规教育是指由教育部门认可的教育机构(学校)所提供的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由专职人员承担的,以影响学习者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全面系统的训练和培养活动。正规教育一般指学校教育。
正规教育是人类教育的高级形态,它的出现是人类教育的一大进步。正规教育具有以下特点:有固定的校舍;有稳定的教育周期;有统一的学制和人才培养目标;有固定的教师和学生。正规教育相当于当今学校教育中的学历教育。
非正规教育是相对于正规教育而言的,在正规教育体制以外存在的对人的知识技能和思想品德产生影响的各类教育和培训活动。
实体指具体的独立存在的事物。实体教育是指在一个现实、具体的环境中对那些需要接受教育和进行学习的人的身心发展实施影响的一种活动。从某种角度讲,它基本上包含了在信息时代到来以前的所有教育形态(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以及社会教育)。在实体教育中,主要是教师和学生面对面地进行交流。教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也以其自身的人格魅力为学生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虚拟教育是以信息为中心、以网络为媒介、以计算机为手段,在虚拟空间中进行教育信息传递和接受的一种新的教育形态。
家庭教育是指在家庭内,由父母或其他年长者对新生一代和其他家庭成员所进行的有目的、有意识的教育。广义的家庭教育主要指一个人在一生中接受的来自家庭其他成员的有目的、有意识的影响作用;狭义的家庭教育则是指一个人从出生到成年之前,由父母或其他家庭长者对其所施加的有意识的教育。
学校教育是指通过专门的教育机构对受教育者所进行的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地传授知识技能,培养思想品德,发展智力和体力的教育活动。学校教育是一种制度化的教育。在现代教育体系中,学校教育形态是教育的主体形态。
社会教育分为广义社会教育和狭义社会教育两种。广义的社会教育,是指旨在有意识地培养人、有益于人的身心发展的各种社会活动;狭义的社会教育,是指家庭和学校之外的社会文化机构以及有关的社会团体或组织,对社会成员所进行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