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制度设计》第九章 9.3 内部结算制度的设计
任务描述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转移价格按成本(包括税金)加上小额利润制定,由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共同计算。
案例学习
1.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IMA,Institute of Management Accountants)的一项调查显示,118家样本企业中有38家(32.2%)使用实际成本、12家(10.2%)计划成本、42(35.6%)家成本加利润、26(22%)家市场价格。企业内部交易与外部交易有本质区别吗?
2.内部结算价格确定的一些基本做法:(1)红豆集团产品、半成品、服务和人工的内部转移采用市场价格计算,由财务部与企管部共同制订,随市场变化而变化,通过“内部银行系统”来实施。(2)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转移价格按成本(包括税金)加上小额利润而制订,由财务部门与销售部门共同计算。(3)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内部产成品销售使用市场价格、其他产品为协议价格、原材料购买为市场价格或协议价格、能源介质为实际成本、备件及工具与辅料为市场价格或协议价格或实际成本、综合服务为市场价格。(4)攀钢集团为产品(半成品)、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劳务(收费)等制订内部转移价格,其中备品备件按采购成本结算,其余由财务部门制定。多样化内部结算价格确定方法意味着什么?
理论知识
设计企业的内部结算制度涉及内部结算方式、内部结算价格与内部结算机构三部分内容。
内部结算方式是指内部结算应采取的手段,对于设计的内部结算具体方式,既要满足往来结算的要求,又要简化手续。考虑到企业与外部单位间的市场化结算方式绝大部分是依托于银行完成的,只有少量是钱货两清,因此,企业内部结算方式也可以建立在内部模拟银行结算方式来设计,这不仅有利于强化银行结算的管理观念与适应了市场交易的结算实践,也降低了设计全新结算方式所带来的学习成本与可能的技术风险。当然,这也并不意味着企业完全拒绝全新结算方式的设计。
既然企业内部按照模拟银行结算方式来设计内部结算方式,则最常用就是内部支票结算方式、内部货币结算方式与内部转账通知单方式等,而《支付结算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结算方式,比如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也可以作为设计参考。
(一)内部支票结算方式
由付款部门签发内部支票,通知厂内银行或内部结算中心从其账户中支付款项的结算方式。与真实的银行结算一样,这种结算方式也分为签发、收受和银行转账三个环节,可使收、付双方当时结清款项,避免由于产品质量、价格等原因在结算过程中发生纠纷,影响责任中心正常的资金周转,是最常用的内部结算方式之一,主要适用于企业内部责任中心之间进行经济往来的大宗业务结算。
(二)内部货币结算方式
通过在企业内部发行资金本票、流通券、资金券、厂内货币、厂内本票等进行企业内部往来业务的结算。运用内部货币结算方式,能够强化责任中心的价值观念,但手续较为复杂,一般需要设置厂内银行。这种结算方式适用于责任单位之间小额零星收支结算,以及较低层次、未在内部银行开设存款户头的责任中心之间的经济往来,通常是企业主要的内部结算方式的补充,就有如企业现金交易业务与企业银行结算交易业务间的关系。
(三)内部转账通知单方式
由收款责任单位根据有关原始凭证签发转账通知单,通知厂内银行或内部结算中心将转账通知单转给付款责任单位的一种结算方式。这种结算方式手续简便,结算及时,适用于经常性的、质量与价格较为稳定的往来业务,如辅助生产车间向基本生产车间供气、供水、供电等业务。但由于转账通知单是单向传递,付款责任单位若对结算业务质量、数量、价格发生异议,交涉起来会比较麻烦。内部转账通知单可细化为内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与内部委托付款结算方式。
企业内部责任单位之间转移产品或提供劳务要有内部价格以便进行结算,这种内部价格是对企业内部结算对象的计价,又称为内部转移价格。设计企业内部转移价格应保证企业整体利益与各责任单位利益的一致性,做到公平合理。实际上,《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石油石化行业》对此已经有了相应规范,该制度提出“炼化产品生产企业内部各分厂及装置间产品互供,同一板块(同一业务范围)内部互供的,产品互供按照实际成本结转;跨板块(不同业务范围)产品互供的,根据管理需要,可视同内部销售,销售方按照实际成本结转产品成本确认主营业务成本,按照内部结算价格确认主营业务收入,购买方比照外购原料进行核算。内部结算价格原则上应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设计企业内部转移价格方法主要包括下述几种:
(一)市场价格法
直接参照市场交易价格作为内部转移价格的制定标准。市场价格法比较公允和客观,可以避免主观随意性,而且对供应责任单位的成本具有一定的约束作用。但责任中心之间转移产品或劳务可能比市场交易节约运输、包装等项费用,这使得供应责任单位可能多得一些利润,引起需求责任单位的不满,在这种情况下就应该对市场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显然,这种定价方式适合于市场上有与企业内部结算对象相同或相似的产品或劳务,以及相应的市场交易价格。
(二)成本定价法
这种方法是以内部结算对象的成本作为内部结算价格。考虑到企业成本核算包括了实际成本核算与计划成本核算,因此,成本定价又具体细分为以下四种:
序号 | 方法分类 | 内容 |
---|---|---|
1 | 实际成本法 | 以内部结算对象承担的实际耗费作为内部转移价格。由于各责任中心都有成本核算系统,具备完整的实际成本资料,成本数据容易取得,但其不足在于容易导致实际成本责任转嫁,从而模糊了责任中心间的责任划分。 |
2 | 标准成本法 | 以内部结算对象的标准成本作为内部转移价格。标准成本资料容易取得,并且避免了相互间成本责任的转嫁问题,同时提高了核算工作效率。 |
3 | 变动成本法 | 以内部结算对象的变动成本作为内部转移价格。变动成本正确反映责任单位成本节约或超支情况,有利于企业和责任单位做出短期决策,但由于它不包括固定成本,因此是一种不完全的定价方式。 |
4 | 变动成本加上固定成本法 | 以内部结算对象的变动成本及其与其直接相关的固定成本作为内部转移价格。这种方法有利于落实责任,便于做出正确的短期决策。 |
(三)成本加成定价法
以选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一定比例的内部目标利润作为内部转移价格。它具体又分实际成本加成法与标准成本加成法。
(四)双重价格法
内部结算对象的企业内部交易责任单位双方分别采用不同的内部转移价格,其差额由企业承担并最后进行调整。区别对待有利于双方选择适应自身的定价方式,而不是为了统一而损害其中某方的经济利益。显然,双重定价法是价格组合方式,有多种方式可供选择,比如标准成本与市场价格、标准成本与成本加成、变动成本与市场价格等。另外,还有其他方式,比如售出责任单位按最高市价而购入责任单位使用最低市价等。
真正的市场结算方式是依靠特定的社会专业组织来进行的,而内部结算也应该有一定的机构来承担内部结算职能,这就需要进行内部结算机构的设计。
实践中的内部结算机构一般有两种形式:
(一)内部结算中心
在财务部门设立内部结算中心,主要是负责各责任单位之间的往来结算业务,通常只设有资金管理职能,核算也较简单,因而适用于规模较小、责任单位较少、管理要求不高的企业。
内部结算中心是资金集中管理中比较有效的运用模式,其借鉴了银行资金管理模式并引入企业内部。全球500强企业中2/3以上拥有自己的财务公司和资金结算中心。
(二)厂内银行
厂内银行,是内部结算机构的典型形式,是责任会计纵深发展的产物,它模拟国家银行的结算、信贷机制和监督职能,以各方确认的内部结算价格办理各责任中心之间的内部结算,考核企业经营中各责任中心的工作业绩,以体现责任中心权、责、利相结合的管理方针。企业应根据管理需要选定适当的组织形式。
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设立内部结算账户以办理往来结算。②发放内部贷款以对各责任中心所需生产经营资金实行管理。③调配资金以提高资金的利用效果。④发行厂内支票或厂币以便各责任中心之间的业务结算。⑤制定结算制度以强化内部控制。⑥建立信息反馈系统以便使各方及时掌握资金的使用情况。
内部结算中心与厂内银行通常都是企业内部组织,业务范围仅限于企业内部,因而不具有法人资格。在企业实践中还有一种财务公司的组织结构,但它是由企业集团内部集资组建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接受企业集团和人民银行的双重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