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制度设计》第二章 2.6 财务报表附注的设计
理论知识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列举了财务报表附注应当按顺序披露的主要内容与方式,包括:
1.企业的基本情况。涉及到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2.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企业应当声明编制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以此明确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制度基础。如果编制的财务报表只是部分地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附注中不得做出这种表述。
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披露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时,应当披露重要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和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以及会计估计中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确定依据。
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在披露顺序上,一般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顺序及其项目列示的顺序。
7.或有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8.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主要涉及每项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性质、内容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后的企业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及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润。
9.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主要涉及本企业母公司有关信息;母公司对本企业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本企业子公司有关信息;本企业合营企业有关信息;本企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方交易的,分别说明各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其中的交易要素至少应当包括交易金额、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条款和条件,以及有关提供或取得担保的信息;未结算应收项目坏账准备金额;定价政策。
案例学习
1.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1〕17号称,经调查发现五粮液(000858.SZ)信息披露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五粮液关于四川宜宾五粮液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成都智溢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在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投资款的《澄清公告》存在重大遗漏;(2)五粮液在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投资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3)五粮液2007年年度报告存在录入差错未及时更正。上述事实是怎样的违法行为,具体涉及到哪些规定?
2.信息披露的法定责任。
任务描述
问题:请联系企业实际分析本企业财务报表附注应列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