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财务会计(一)》第一章 第一节 财务会计的特征
第一节 财务会计的特征
与管理会计相比,财务会计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一、以企业外部的财务报告使用者为直接的服务对象
财务会计是在确定使用者、综合各类使用者信息需求以及可能性的基础上,以定期提供财务报告的形式向企业外部有关方面提供通用会计信息。这些信息主要反映企业报表编制日的财务状况、过去一定时期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变动情况。将外部使用者作为直接的服务对象,并不影响企业管理层对会计信息的使用。
二、有一套约定俗成的会计程序和方法
财务会计在以货币为主要单位反映企业经济业务的过程中,从原始凭证的审核与记账凭证的填制,到账簿的登记与报表的编制,已形成了一套比较科学的、统一的、定型的会计程序和方法。
三、有一套系统的规范体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并适时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简称《会计法》。依据《会计法》,财政部颁布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一系列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主要是对单位会计工作程序与组织做出统一的要求。会计准则是从技术方面对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编制的原则、程序与方法所做出的规范。
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基本准则主要就财务报表的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核算基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及其确认与计量的原则、财务报表种类和编报做出一般性规定;具体准则是在基本准则的指导下,对会计事项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做出具体规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是就会计准则对交易、事项的确认、计量和报告提供系统性的、详细的、具有操作指导性的指引,它通常随准则的颁布而颁布;会计准则解释公告是对新出现的交易、事项以及准则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进行解释,指导企业解决准则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企业还必须结合自身特点、管理及核算要求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只规定各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原则及可供选择的方法,而不解决账务处理流程、会计方法确定等问题。例如,会计准则虽然规定了存货的确认、存货采购成本的计量以及发出存货时可供选择的计价方法,但无法囊括存货核算中明细账的建立、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的确定,以及会计账、业务账和保管账的协调等问题。上述问题只能通过企业自行设计的会计制度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