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概论》第十章 1.1 利益的内涵与特点
1.1 利益的内涵与特点
利益是人们为了生存、享受和发展所需要的资源和条件。 1 利益的内涵 (1)利益的实质是资源与条件,它具有客观性。 (2)利益为人的生存、享受和发展所需,它具有主观需求性。 (3)资源的表现形式既有物质也有精神,因而必然存在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 (4)利益满足人的生存与发展的需要是不言而喻的,而满足人的享受需要,似乎有人不想涉及,但这是千真万确的。 (5)条件作为利益的一种特殊形式,应受到人们的足够关注。 2 利益的特点 首先,这种界定表明了主体的需求与满足需求的客体之间的一致性。 正是由于生存、享受、发展等各种需求的推动,人们才产生了占有资源和条件的动机。利益的存在依赖于主体需求的确定,离开了主体需求,利益是不存在的。而且,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需求,利益最终需要主体的认定。但利益的内涵又集中体现了它的客观性。这种客观性始终与利益主体的需求性紧密相连,并受制于外部环境及现实的制度和文化影响。只讲利益定义中的客观性,否认它与主体的需求性的密切关系,或者只讲利益定义中的主体需求性,否认它的客观性,恐怕都有片面性。 其次,这种界定表明了人所需求的利益具有普遍性。 只要是人,不论他是伟人还是凡人,都需要生存与发展,都有利益要求;而且只要是由人组成的组织,为了组织目标的实现,以及组织与组织中的成员的生存与发展,其也同样需要资源与条件。因此,现实生活中的任何个人与组织,无论是私人,还是集体和政府,都有与之相关的利益存在,利益的普遍性集中体现在利益主体的普遍性上。 再次,这种界定表明了人所需求的利益具有合理性。 任何人、任何组织都要生存与发展,这自然就需要利益。所以,个人利益的存在显然具有基本的合理性。在公共政策中,还有一类利益是很具有争议的,它是作为特殊组织所需求的利益而存在的,这就是政府利益。按照以上定义,如个人利益一样,合理合法的政府利益存在也是不证自明的事实。与利益的普遍性一样,利益的合理性不仅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中,更重要的是其存在于现实中。换句话说,利益的普遍性与合理性已被大量的经验与事实所验证。 最后,这种界定表明了人所需求的利益具有交换性。 资源与条件,其本身都可以在特定环境下用于交换。人们清楚可见,公共政策的不同主体所拥有的经济利益或政治利益,会经常出现在这些相关人员的交易行为中。其中物质利益,不仅可用于交换,而且会在交换中有“量”的体现。这说明利益分析既有定性讨论的基础,也有适当定量研究之可能。 综上所述,明确的利益内涵,可以为纷繁复杂的人类行为提供一个有力的解释框架。基于这点,我们相信利益分析在揭示人类行为的内在动力和社会现象的根本来源方面,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