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概论》第八章 4.3 政策执行的总结阶段
4.3 政策执行的总结阶段
政策执行完毕后要及时做出总结,这是政策执行的最后一个阶段,也是为制定新的政策做准备。政策执行总结包括以下两个环节:绩效评估和追踪决策。
绩效评估
追踪决策
在政策执行完毕以后,需要对政策方案及其执行绩效进行科学、客观、系统、全面的评估。政策执行绩效评估对于改进政策制定系统,克服政策执行中的弊端和障碍,提高公共政策的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政策执行绩效评估是检验政策执行效率、效益和公平性的基本途径。一项构思精良、经多方论证认定是无懈可击的政策付诸实施以后,究竟有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产生预期的效果,不能仅由政策制定者或执行者进行主观判断,而是需要使用科学的指标,遵循严格的程序,进行客观的评估。
其次,政策执行绩效评估是决定政策去向的重要依据。一项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总会呈现出一定的走向。伴随着政策目标实现程度的不断推进,该项政策是应该继续、调整、革新还是终止?这不应该是核心决策者拍脑袋决定的事情,必须以政策绩效评估的客观结果为依据。
最后,政策执行绩效评估是进行追踪决策的必要前提。进行追踪决策不是建立在空中楼阁之上的,它总是以原定政策及其执行效果为背景的。政策执行绩效评估的结果为重新确定政策目标、进行追踪决策提供必要的依据。
由此可见,政策执行绩效评估是政策过程这一有机链条中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
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当主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或是发现原有政策本身有原则性错误,就必须及时进行追踪决策。追踪决策不是对原有政策方案的修修补补,而是要进行根本性的修正与变革,因此,从本质上讲,追踪决策是针对原有政策问题的重新决策。它同样要严格地按照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但是,追踪决策是在原有政策实施了一段时间以后的二次决策,它不同于正常情况下的一般性决策,其区别在于:
(1)一般决策是在搜集信息、确定目标和拟订方案的基础上进行方案优选;而追踪决策是在原有方案已经实施却面临困境的情况下做出的重新决策。因此,追踪决策必须对原有政策的制定过程及其环境逐步逆推,一环一环地进行客观分析,查看究竟是哪一步开始出现失误的,并进一步寻找失误的症结所在,以便采取对策。
(2)追踪决策是在原有政策已经实施了一段时间,不仅投入了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而且政策的实施和资源的消耗已经对周围环境产生实际影响的决策活动。追踪决策要以这种已经变化了的主客观条件为起点,重新进行决策,重新审查目标,重新拟订方案,重新抉择方案。
(3)一般政策方案的优选是从若干备选方案中一次优选即可。而在追踪决策的方案选择中,一方面各个备选方案都要优于原来的政策方案,因为经过实践检验,原有方案的缺陷已经暴露无遗,合理之处也得到证实,现在拟订方案有前车之鉴,理所当然要优于原有方案;另一方面在重新拟订的方案中,也要对比优选,选择最佳方案。
上述诸环节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政策执行过程。只有三个阶段中的每一项功能性活动都做好了,政策执行活动才能顺利进行,从而把政策目标转变为政策现实,把政策内容转变为政策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