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原理》第六章 实现政治合法性的途径
(四)实现政治合法性的途径
1、建立政治共识。
政治共识的统一是政治合法性的根本所在,它是人们在政治合作中对于合作方式以及合作剩余分割的基本观念,也是人们对于政治正义的认识。在政治共识这一问题上,古代社会和现代社会有着不同的观念。古代社会与现代社会在政治正义观上的差异也体现了两种不同的建立政治共识的途径。在古代社会,政治共识的统一主要是通过某种综合性的世界观,如基督教、儒家学说、佛教学说等。其建立政治共识的途径主要是通过意识形态的传播。而在当代社会,很难指望用某种统一的学说来要求政治共同体的所有成员都能接受,因此,当代政治共识的建立途径更多地是通过重叠共识的形式来实现的。所谓重叠共识,指的是持不同世界观、社会观和宗教观的人们在根据其各自的学说,在政治基本问题上给予各自的支持,并形成一个重叠的基本相同的政治秩序观念。
2、宪政建设。
宪政建设是实现政治合法性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是政治制度合法性的实现方式。对于新的政治体系来说,往往是在政治革命发生以后,用宪法来规定这一体系的各种基本的政治制度。毛泽东指出:“世界上历来的宪政,不论是英国、法国、美国、或者苏联,都是在革命成功有了民主事实以后,颁布一个根本大法,去承认它,这就是宪法”。宪政建设的根本意义在于它的程序正义。宪政体制除了要求有一部良好的宪法外,还包括一系列的基本政治制度,如立法制度、行政制度、司法制度、权利制度、政党制度、选举制度、监督制度等等。这些制度规定了政治正义的实现方式,维护了政治秩序的稳定,从形式的角度确保政治体系的运行不能违背人们的政治正义观念。
3、提高政治体系的效率。
政治体系的效率对于政治合法性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当代社会,如果某种政治制度在政治正义观取得优势,在绩效方面却落后于别的备选制度,这也可能会削弱这一政治体系的合法性。提高政治体系的效率,首先就要求政府的职能合理,机构精简,能够符合市场经济对政治体系的要求;其次,在全球化时代,由于各种治理问题的全球化,政治体系还应具有相当的协作精神和适应能力,能够面对全球化时代各种经济社会问题所提出的挑战,实现高效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