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原理》第四章 政府的职能
(一)政府的职能
1、政府职能的含义
政府职能是政府在社会中所承担的职责和功能,它反映了政府的实质和活动的内容。政府职能的本质上是将统治阶级意志具体化,代表统治阶级实行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就其内容来看,政府职能主要是:(1)维持统治秩序和社会秩序;(2)调整社会关系和实行社会监督;(3)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控制或施加影响;(4)管理公共服务事业,发展社会福利;(5)发展与他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关系;(6)维护国家主权,保卫国家领土完整,防止外来威胁、干涉和侵犯。
2、政府职能的内容
政府职能具有两重性,即从政府职能的属性角度划分为政治统治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
政府职能的履行是政府配置社会资源的具体体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市场是最为基本的两种社会资源配置机制。
从社会历史发展的情况看,政府职能是随着不同历史阶段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等方面状况的变化而变化的。就西方国家历史发展过程来看,政府职能的内容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变化:
(1)“守夜人”的小政府阶段。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政府的职能定位是一个“守夜人”政府,政府对市场所作的任何干预都被视为不合理的,政府的职能确定为保卫国家不受侵犯、保护社会成员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以及提供一些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
(2)积极干预的大政府阶段。随着自由资本主义的发展,出现了资本的集中和生产的垄断,仅仅靠市场机制来实现充分就业和优化经济资源配置成为不可能,这就是所谓的“市场失败”,这就对政府职能重新定位提出了要求。二战前后罗斯福新政和凯恩斯主义的大行其道,强调政府运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市场进行积极干预,管理社会宏观经济,提高人民福利。
(3)政府与市场合作阶段。政府对市场的积极干预,导致政府职能的扩张和机构的膨胀,而政府对市场过多的干预也导致了社会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形成了“滞胀”危机,这就是所谓的“政府”失败。在这两重失败的历史背景下,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美国克林顿政府为代表,开始了政府与市场合作的“第三条道路”尝试,也就是说,不再片面地强调市场独占或政府独占,而是强调两者之间的合作,在强调市场主导的基础上适当加强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政府的职能定位于为市场创造各种基础条件,通过有效的公共政策支持市场的运转。
具体地讲,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主要应该是:
(1)为社会经济和社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公共政策;
(2)通过财政、金融、货币等宏观经济调控手段调节市场,引导社会经济发展;
(3)通过经济立法执法等法律手段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4)扩大政府社会控制和社会服务功能,维持社会秩序,提供社会福利;
(5)优化政府本身的管理,实现政府行政的法制化和高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