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概论》第七章 2.2 搜寻备选方案
2.2 搜寻备选方案
备选方案是指决策者用来解决政策问题、达成政策目标的手段、措施或办法。依据政策目标搜寻和设计政策方案是解决政策问题的关键性步骤。如果说目标确立是为了确定“做什么”,那么备选方案就是解决“怎么做”的问题。
政策方案的拟订过程是一个不断搜寻的创造性的过程,是发明和发现的混合,其比例随问题的性质和决策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我们所发现的备选方案越多,就越有可能发现我们所要得到的东西。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在于尽可能多地发现备选方案。
关于政策备选方案的来源,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观点。
(1)魏墨(David L. Weimer)和维宁(Aidan R. Vining)的观点
魏墨(David L. Weimer)和维宁(Aidan R. Vining)认为,方案有四个基本来源:现有的政策提案、通用的解决方案、调整过的通用解决方案,以及非现成的解决方案。这种思路有其合理性,将对现有制度的分析作为基础,来认识当前的制度,以此作为新方案线索的来源,可以知道如何去回应现有制度的拥护者。而且,既然某项方案在过去曾经发挥了作用,那么以该方案为基础加以改进的方案可能会符合现实的需要。
(2)邓恩的观点
邓恩认为,备选方案与目的、目标紧密相联,目标和目的隐含着备选方案。备选方案实现目标和目的。因此,从问题构造的程序中可以发现一些备选方案。他列举了八个来源:①权威:即相关政策问题的专家;②洞察力:长期与某些政策对象打交道的人或者一些政策相关者的知觉或者判断;③方法:利用系统分析等创新性的分析方法;④科学理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所产生的一些对问题现象的解释;⑤动机:参与者的信念、动机和需要。⑥相似的案例:其他地方处理相同或者相似问题的经验;⑦类比:不同种类问题的相似性的的比较;⑧伦理体系:哲学或者其他社会学家所提出的社会正义、公平等理论。
(3)托马斯.艾西(Thomas H.Athey)的观点
托马斯.艾西(Thomas H.Athey)从系统分析的角度讨论了政策备选方案的四个来源:①保留现有方案;②修改现有方案;③使用以前被包装过的方案设计;④创造一个新的方案。新方案的设计包括理想化的设计、类似情形途径和形态学途径。理想化的途径从假定没有任何条件限制开始,然后加上条件限制,已了解每一种限制在多大程度上降低了理想方案的有效性;类似情形途径是在其他领域寻找类似的解决办法;形态学途径是查明政策方案的基本构成因素,并决定这些构成因素的可能的组合。
(4)布莱特曼(Harvey J.Brightman)的观点
布莱特曼(Harvey J.Brightman)认为,有三种途径可以帮助人们发现备选方案:①被动的途径:等待所要解决问题的方案的出现;②搜寻—派生途径:设法让别人知道我们正在寻找备选方案;③触类旁通途径:检验渐进的变化,历史地和类比地搜寻类似问题的解决方案。他认为,对政策问题的观点以及对备选方案的检验往往囿于我们所受的学科或者专业的训练。一旦我们在某一领域接受到比较深入的专业化教育之后,就会开始有选择地集中注意问题的某些特定方面而忽视另外的一些方面。因此,应该多从别人的角度看问题,重新界定和思考已经做出的假定。
(5)卡尔•帕顿和大卫•沙维奇的观点
卡尔•帕顿和大卫•沙维奇提出了(寻找)备选方案的方法,如表7-2所示。他们认为,在研究型方法中使用得比较频繁的是调查研究法,通过该方法,分析人员可以了解受影响群体的态度、观点和看法,以获得对各种不同的实施行动有益的建议和对这些行动优先性的把握。比较分析法可以作为一种调查研究法,如要了解政策方案在不同的政策环境中的效果,就要运用这种方法。
不行为分析途径通过对现状的调查和分析研究,能够了解在规定的时间内是否可以解决问题,并提供一个衡量其他方案时对照的基准;文献述评可以帮助分析人员找到在其他地方比较成功的解决方案;快速调查可以获得密切相关的类似信息;类比法和隐喻法有助于我们通过对类似问题及解决途径的关注来确定方案;头脑风暴法有助于我们遴选出一些尚不明显的理念和选择对象;理想或极端型方案阐释法可以帮助我们确定可能性的大小。
表7-2 确定(寻找)备选方案的方法
调查研究法 | 被动收集与分类 |
不行为分析 | 类型学的开发 |
快速调查述评 | 类比法、隐喻法与群体生态法 |
文献述评 | 头脑风暴 |
实证经验比较 | 理想或极端型方案阐释法 |
以上备选方案的产生办法,各有其优缺点,在实际的政策方案的规划中,我们可以根据现实条件,综合运用上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