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概论》第七章 2.3 设计备选方案
2.3 设计备选方案
该阶段主要是对搜寻来的备选方案进行综合、提炼与修改,然后产生针对本政策问题的系列备选方案。可以用一些方法帮助设计针对现实问题的备选方案:
1 变动与组合
将第一步搜寻来的备选方案,进行不同的组合,并详细说明每一选择或者组合的细则。产生和组合被选方案时,也许会揭露出早些时候没有确认的问题的一些方面。这时需要对问题进行重新的思考,如果有必要还应该对问题进行重新界定,因为这种新信息和重新规划的问题陈述可能导致修改或者增加评估标准。例如,要解决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问题,可以减免农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等。我们可以将几者集合起来,这些措施分别看时都不错,但是一旦组合就会出现一些问题,减免农税,农村乡镇财政收入可能减少,农村一些关系农民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来源就会更加紧张,这可能会影响农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农村经济发展。这时,就需要我们对问题进行进一步的分解,将问题分解成不同的构成因素,分析这些因素间的相互作用,然后将这些部分重新进行组合。
2 可行性处理
找出问题的实质,了解可处理(可行)的政策变量,然后将这些变量结合起来构成政策方案。例如,卡尔•帕顿在加州大学提前退休的案例分析中,采用了类似的途径来构造备选方案。他首先将问题界定为一个缺少资金的问题,然后检查在工商业部门中的经验,查明在这些背景中可加以处理政策变量,计算出每个这样的变量可以在多大程度上被处理,并将这些可处理的变量组合成为备选方案。
3 修改现有的解决办法
以现有的方案为基础,考虑政策问题中人们意见最大的部分,将备选方案中有关的内容充实到现有的方案中,这样产生的方案变动较少,引起的震荡也较轻,容易被各方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