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第9章 第1节 教师概述 4.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

搜答案方法:电脑端按「Ctrl+F」、手机端用「页面查找」功能输入关键词查找。

4.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

一、教师的权利

教师作为社会成员,除了享有一般公民的权利外,作为以教育为专门工作的人,还拥有特殊的社会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这里所谓教师的权利是指属于法律对其所限定的教师在履行国家教育教学职责时享有的权利,是得到法律的许可和保障的,具有不可侵犯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了教师的具体权利。具体可以概括为:

(1)教育权

这一点对于拥有教师资格证书并被聘任为教学岗位的教师尤其重要。在现实生活中,不被安排教学工作,教学权被剥夺的情况是极少发生的。因此,需要学会维护的是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权利。由于教育教学工作对象的复杂性,近年来学校出现了很多意外事故。这些事故有些与教师指导和评价学生学业有关。由于很多情况下出现事故的责任方很难清晰取证,致使很多教师在现实教育教学工作中已经不太敢正常行使工作权利。在日常教学工作中,很多情况下教师的正当教育权是要自觉并勇敢地担负起来的。

(2)发展权

只有不断改革创新,积极进行改革实验的教学,教师的职业生活才会具有活力和充满热情。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方面的学术交流活动有助于促进探索性教学。每一个教师都有进行教学科学研究和成果交流方面的权利。

(3)报酬权

在我国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享受国家津贴。出现不按时发放工资的情况,属于侵权,教师有权维权。教师是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因此,如果教师把休假时间用在办营利目的的辅导班上,对正常工作从时间和精力上造成影响,作为教师就是在获取不正当收入了。若把自己教学班的学生带到课外去教,则属于滥用职权,就是违法行为。教师的报酬权不可被剥夺,但也不可滥用。

(4)参与权

所谓参与权是指教师法中所规定的:“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每一个教师在自己的任职单位,对学校的各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者为了维护权益都属于正当权利。在此特别要指出的是,每一个教师参与学校各种工作,必须讲究方式方法,符合民主程序。

二、教师的义务

所谓教师的义务是指法律对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遵守的一些行为的约束或应尽的职责。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教师不只是享受权利,同时必须承担应尽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对教师义务作了具体规定。

关于教师的义务,以下几点有必要给予正确认识。

(1)为人师表

教师为人师表已经成为社会共识。然而在日常生活中,要尽到这个义务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法律规定教师义务之“为人师表”首先是做到“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从职业道德角度,日常最不易做到的是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比如,教师日常要求学生遵守纪律,但在继续教育课程学习过程中,很多教师并没有纪律意识。教师要求学生好好学习,教师自己就必须是爱学习的人。然而很多教师并不能做到认真学习。教师为人师表应该成为日常生活中习惯性的行为。

《教育学》第9章 第1节 教师概述 4.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

(2)执行教学计划

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每一个教师的教学,必须执行教学计划。教学的质、量和进度与计划不符合都会影响到学生在学校的发展进程。因此,教师不能自行决定教学内容和进度。每个教师必须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教师在日常的教育教学生活中,必须自觉地渗透爱国主义教育。同时,民族团结教育作为安定团结和促进和谐社会的保障,教师必须予以特别重视。教师应该把书本知识学习和社会服务结合起来,学以致用,培养学生的社会服务意识和提高社会责任感。

(3)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对于教师来说,爱学生不难,难的是爱全体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是教师的义务,但这一义务确实不易做到。事实上,在工作中教师要恰当地把握对学生的态度和行为尺度是很困难的。尊重与伤害之间的尺度很难把握。对学生的错误行为不予批评就是不负责,但对一些学生来说,批判是很难承受的。对教师来说,使学生得到关心、爱护和尊重是义务,但必须深刻认识教师的关心、爱护和尊重应该以什么方式实现。

(4)制止、批评和抵制社会上侵犯学生健康和合法权益的行为

信息时代,媒体中很多不健康的信息、影像以不可阻挡之势影响着学生。特别是色情、暴力、网络游戏严重地影响着学生的健康成长。教师不能单纯地作为课程执行者专事知识教学,还必须要教会学生学会鉴别和批判性地运用各种信息。同时,教育工作者应该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护卫,勇于承担批评和抵制来自社会和家庭的各种不利及有害影响的义务。

(5)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业务

提高自身素质是当今时代教师的义务,教师的价值观和道德取向对学生的影响是巨大的。教师必须要随时向学生表达他对社会、人和事的看法,教师必须持主流意识和道德价值取向,在重大社会问题面前与党中央和政府保持一致。

从业务方面来说,教师必须不断学习,不断改进教学方式,并将之作为自己的义务,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的水平。


标签: 教育学
「国开学习吧」:用户COOKIE有效时间30天,收藏网址『guokaixuexi.com』不迷路哦~

相关文章

《教育学》第4章 第4节 全面教育的组成部分5. 劳动教育

《教育学》第4章 第4节 全面教育的组成部分5. 劳动教育

5. 劳动教育劳动教育是向学生传授劳动知识和技能,弘扬劳动精神,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观点、劳动态度和良好劳动习惯的教育活动。重视劳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劳动教育是马克思主义教劳结合原理的重要内...

《教育学》第4章 第1节 教育目的概述 4.教育目的的功能★

《教育学》第4章 第1节 教育目的概述 4.教育目的的功能★

4.教育目的的功能★教育目的是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其层次的多样性,使它具有多方面的功能。一、定向功能教育目的是教育活动的依据,它支配和指导着整个教育过程,对统一教育思想,指明办学方向,统一教育活动...

《教育学》第7章 第7节 教学的基本环节1.教学的基本环节

《教育学》第7章 第7节 教学的基本环节1.教学的基本环节

1.教学的基本环节一般来说,教学环节主要有备课、上课、布置与批改作业、课外辅导、学业成绩评定等。一、备课备课是指教师上课前的准备工作。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先决条件,备课主要是备课程标准与备教材、备学生与备...

《教育学》第4章 第3节 我国的教育目的2.我国教育目的的精神实质 ★

《教育学》第4章 第3节 我国的教育目的2.我国教育目的的精神实质 ★

2.我国教育目的的精神实质 ★我国的教育目的在各个不同历史时期具体提法有一定差别,但精神实质却是一致的,有四个方面是没有变化的:一、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教育目的的方向性是教育性质的根本体现。阶...

《教育学》第6章 第3节 课程评价3.学生评价

《教育学》第6章 第3节 课程评价3.学生评价

3.学生评价新课程改革中学生评价的改革重点是:建立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指标体系;重视采用灵活多样、具有开放性的质性评价手段,而不仅仅依靠笔纸考试作为收集学生发展证据的手段;考试只是学生评价的一种方式,将...

《教育学》第6章 第2节 课程规范 3.教材

《教育学》第6章 第2节 课程规范 3.教材

3.教材教材是依据课程标准的要求编写的系统反映学科内容的教学用书,是课程标准的最主要的裁体,是课程标准的具体化,它包括了教师教学行为中所利用的一切素材和手段。教科书是最有代表性的教材,是学生获取系统知...

《教育学》第4章 教育目的 学前听我说

《教育学》第4章 教育目的 学前听我说

各位同学,大家好!欢迎进入第四章 “教育目的”的学习。我国的社会主义教育目的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基础之上的,那么,马克思主义个人全面发展学说的内含和实质是什么呢?我国的教育目的的精神...

《教育学》第7章 第3节 教学过程与教学模式2.学生掌握知识的基本阶段 ★★★

《教育学》第7章 第3节 教学过程与教学模式2.学生掌握知识的基本阶段 ★★★

2.学生掌握知识的基本阶段 ★★★学生掌握知识的过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心理准备阶段学习过程中的首要问题是引起学习动机,使学生产生“我要学习”的需要。(2)感知知识阶段书本知识是前人生活实践...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