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第6章 第2节 课程规范 1.课程计划★★★
1.课程计划★★★
课程计划是实现学校教育目的和任务的宏观规划,是根据国家规定的教育方针、不同类型学校的教育任务和科学发展水平,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制订和颁布的有关学校教育和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具体规定了学校设置的课程类型、各学科的教学顺序和各学年教学时数,并全面安排学校的各种活动,是国家对学校课程结构与方向的统一要求,是学校组织教学和教育工作的主要依据。
课程在学校教育中处于核心地位,教育的目标、价值主要通过课程来体现和实施,因此,课程改革是教育改革的核心内容。
新课程改革的理念主要包括:
(1)儿童是课程设计与实施的中心和主体,儿童的现实生活和可能生活是课程的依据。
(2)超越“书本世界”,以“生活世界”为课程内容的范围,儿童的现实体验是儿童学习的起点和基础,注重培养儿童的综合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3)课程的实施是儿童反思性、创造性实践构建人生意义的活动。
(4)学生的学习方法应以主动参与、体验、反思、探究和创造为基础,而不是被动的接受或简单的适应。
(5)教师是儿童学习的指导者与合作者,和儿童一样是课程的建构者。
具体来说,新课程改革的目标指向是:
现状 | 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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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影响 | 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
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门类过多和缺乏整合 | 课程结构具有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
课程内容繁、难、偏、旧和偏重书本知识 | 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
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 | 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
课程评价过分强调评价的甄别与选拔的功能 | 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
课程管理过于集中 | 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