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第4章 第1节 教育目的概述 1.教育目的的定义 ★★
1.教育目的的定义 ★★
人的全部活动所表现出来的本质特征就是目的性。这是人的实践活动与动物本能活动的根本区别。
教育作为人类的基本实践活动,也具有目的性。
从教育的产生看,人类在共同的生活和劳动过程中,形成了一定的共同伦理规范,并积累了许多社会经验和生产经验。人类要生存繁衍下去,就必须要找到一种保存经验的方法,这个方法就是有目的的教育活动。
从教育的作用看,培养人是教育的最基本职能。但培养人总是体现为一定的计划性和目的性。教育的目的是受社会制约的,要首先反映一定社会和一定阶级的要求。
通过以上的论述,可以看出,所谓教育目的,就是一个国家对教育活动结果规定出的总要求,是国家为培养人才而确定的质量规格和标准。
教育方针是对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定,是一个国家办教育的根本大法。它包括对教育性质和方向、教育目的和道路等的总要求。
教育目的是对人的质量标准和培养规格的专门规定。
因此,完整的教育方针包括教育目的,教育目的是教育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教育目的的确立必须要符合教育方针的规定。
我国《教育法》(2015修正)对教育方针进行了明确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教育目的与教育方针在对教育社会性质的规定上具有内在的一致性,都含有“为谁培养人”的规定性,都是一定社会各级各类教育在其性质和方向上不得违背的根本指导原则。
教育目的与教育方针两者之间也是有区别的。
包含内容 | 突出重点 | |
教育目的 | 一般只包含“为谁培养人”和“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 | 对人培养的质量规格方面要求较为明确 |
教育方针 | 除此之外还包含“怎样培养人”的问题和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问题 | 在“办什么样的教育”、“怎样办教育”方面显得更为突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