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学习网《审计学》课程资源-经典案例14:出具虚假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被起诉
出具虚假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被起诉
案例简述
短短1年两个月时间里,四川省成都市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竟伪造多家银行的资金证明,假冒审计人员的签名,先后为173家公司出具了虚假的验资报告,骗取工商部门的登记。该事务所的实际负责人及5名员工均被成都市锦江区检察院,以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提起公诉,这家会计师事务所也因相同罪名被提起公诉。
据了解,2008年3月,成福强成立了四川卓悦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卓悦所)。按照国家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审计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才有资格出具验资报告。而成福强并没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于是,他找到审计人员虎某,让其担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雇佣虎某为公司的注册会计师,负责公司验资报告的制定和签署,并领取工资。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则是成福强及弟弟成福勇。因会计师事务所要求有5名以上审计人员,除了虎某外,成福勇还找到6名审计人员,挂靠在其公司名下。
2008年5月,某养殖公司利用养殖涉嫌诈骗被工商部门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为该养殖公司出具工商登记验资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虚假的验资报告,而出具报告的正是卓悦所,工商部门对卓悦所处罚了2万元。随后,工商部门又先后两次因卓悦所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情形进行处罚。后因卓悦所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检察机关指控,从2008年3月到2009年5月期间,卓悦所先后使用伪造的多家银行的资金证明、银行询证函等材料,为173家公司出具了虚假的验资报告,骗取工商登记。在此过程中,成福强还指使单位的4名员工假冒审计人员虎某等人的签名,加盖虎某等人的印章,出具虚假验资报告。 (案例来源:中国会计视野www.esnai.com,2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