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学习网《审计学》课程资源-经典案例5:XX公司的销售舞弊问题
XX公司的销售舞弊问题
案例简述
2010年7月16日,中国证监会对XX公司及其责任人的证券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与市场永久性禁入决定。这是新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自2010年7月10日施行以后,证监会做出的第一个市场禁入处罚。XX公司被收购后,公司的经营状况并无明显改善,净利润的大起大落属于人为调控,扭亏神话靠的是做假账。XX公司在业务收入方面的舞弊手法主要有两个:一是虚构主营业务收入、少计坏账准备、少计诉讼赔偿金等编造虚假财务报告。经查,在2006年至2008年的3年间,XX公司共在其年报中虚增利润3.87亿元(其中,2006年虚增利润1.1996亿元,2007年虚增利润1.1847亿元,2008年虚增利润1.4875亿元)。仔细分析,XX公司2005中期报告实现收入27.9亿元,净利1975万元,可是到了年报,则实现收入47.2亿元,净亏15.56亿元。XX公司2005年下半年出现近16亿元巨额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计提减值准备6.35亿元。2005年的XX公司年报被审计师出具了拒绝表示意见。到了2006年,XX公司转回各项减值准备,对当年利润的影响是3.5亿元。如果2005年没有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和广告费用,XX公司产品2006年的扭亏为盈将不可能;如果没有2005年的计提和2006年的转回,XX公司产品在2007年也不会盈利。按照退市规则,如果XX公司产品业绩没有经过上述财务处理,早就被“披星戴帽”甚至退市处理了。可见,XX公司产品2006年和2007年根本没有盈利,XX公司扭亏只是一种会计数字游戏的结果。二是使用不正当的收入确认方法,虚构收入,虚增利润,粉饰财务报表。经查,2006年XX公司年报中共虚增收入4.033亿元,虚增利润近1.2亿元,其具体手法是通过对未出库销售的存货开具发票或销售出库单并确认为收入,以虚增年报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根据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XX公司产品2004年第四季度有高达4.27亿元的销售收入没有得到验证,其中向一个不知名的新客户销售就达2.97亿元,而且到2009年4月28日审计时仍然没有收回货款。此后的2007年和2008年,XX公司年报又分别虚增收入3.048亿元和5.127亿元,虚增利润8935万元和1.2亿元。
案例分析
公司的舞弊手法没有什么高明之处,但也确是现实中所存在的较为典型的销售舞弊形态。本章介绍和分析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审计程序与方法,该业务环节容易出现舞弊问题,上述案例中的舞弊形式只是其中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