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第9章 第3节 班主任 1.班主任及其任务
1.班主任及其任务
在我国学制的框架内,中小学每一个年级的学生是按照一定数额平均分配到“班级”来进行教学和管理的。因此,“班级”成为分担学校教育职能的一个基本职能机构。“班”既是教学的组织形式,也是组织和管理学生的基层组织单元。
每一个班赋权一位教师主要承担该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这个被赋权的教师就是班主任。
教育部颁布印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明文规定:”班主任是中小学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班主任要努力成为中小学生的人生导师。“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第三章规定了班主任工作任务:
第八条 全面了解班级内每一个学生,深入分析学生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采取多种方式与学生沟通,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九条 认真做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班级良好秩序,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营造民主和谐、团结互助、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指导班委会和团队工作。
第十条 组织、指导开展班会、团队会(日)、文体娱乐、社会实践、春(秋)游等形式多样的班级活动,注重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一条 组织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生认真记载成长记录,实事求是地评定学生操行,向学校提出奖惩建议。
第十二条 经常与任课教师和其他教职员工沟通,主动与学生家长、学生所在社区联系,努力形成教育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