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第7章 第1节 教学概述 1.教学的概念与基本特征
1.教学的概念与基本特征
无论中外,“教”的基本含义都是传授,“学”的基本含义是仿效。简单说来,“教学”的基本含义是传授和学习。
教学的基本定义是:教学是由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共同组成的双边活动,是教师依据一定的教育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掌握系统的文化科学知识和技能,发展智力和体力,培养学生思想品德的过程。
教学与教育二者是部分和整体的关系,教育包括教学,但除此之外还包括其它活动。
教学与智育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智育,主要是通过教学进行的。但两者的区别是:一方面,教学除了是实现智育的途径外,还是实现德育、体育、美育等诸育的途径;另一方面,实现智育的途径既有教学,也有课外活动、竞赛活动等其他途径。所以,不能把教学等同于智育。
教学与上课是一种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教学包括上课,但还包括其他形式的活动。上课仅仅是教学活动的基本方式。
(1)发展性
教学是以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为基础,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活动。教学不能单纯地传授知识,它要同时促进学生智力、体力、思想品德等的全面发展,因此,教学首先具有发展性。
(2)互动性
教学是由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 所组成的共同活动。教学过程实际上是师生互动,教学相长的过程。
(3)目的性
任何教育活动都有一定的目的性,教学也不例外。目的性是主导教学培养人才的方向和依据。
(4)引导性
教师的“教”并不是毫无目的和意义的,教师的“教学”必须要适当、科学的引导学生的“学”。
(5)生成性
教学既然是实践性的活动,所以是动态发展的,在具体情境中必定会产生预设之外的事情,生成性是教学区别于其它活动的特点之一。
(6)实践性
这是由教学的基本性质决定的。教学是面向实践、指向实践的,也是教育理论在实践领域的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