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原理》第四章 国家的涵义
(一)国家的涵义
1、若干国家定义分析
(1)社会共同体说
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指出:国家是许多家族及村落的联合体,它是为了达到完美的和自治的生活而组织的。古罗马的西塞罗认为,国家是由许多社会团体,基于共同的权利意识及利益互享的观念而结合成功的组织体。19世纪的德国哲学家康德也认为,“国家是许多人依据法律组织起来的联合体”。在当代西方政治学家眼中,国家通常都是被看作特定社会生活共同体的。
从这些论述中可见,社会共同体说的基本特点就是把国家看作人们为了特定目的而在一起生活的群体。这一说法仅仅涉及了国家的表面社会特征,同时,它也没有把国家与氏族、部落等社会群体区别开来。
(2)国家契约说
社会契约学说认为,在国家产生以前人们处于自然状态中,并拥有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由于人们在自然状态中生活不方便或不安全,因而相互订立社会契约,交出自己的部分权利,由此组成了国家。由此可见,国家实际上是自然状态下的人们按照理性原则形成的社会契约。社会契约学说实际上反映着资本主义的利益交换方式和交换关系。可是,由于自然状态和社会契约都只是历史的虚构,因而关于国家的社会契约观点是历史唯心主义的。
(3)国家统治说
在研究国家的过程中,不少政治学家看到了国家政治生活中统治的一面,并从这个角度来定义国家。
国家统治说虽然指出了国家的统治特征,可是,它并没有指出这种统治的本质内容及其社会基础,因而也就没有能够揭示国家的本质。
(4)国家要素说
国家要素说一般有三要素说和四要素说。所谓三要素说,是认为具有人民、土地、主权者即为国家,所谓四要素说,是在人民、领土、主权之外再加一个政府。
国家要素说所描述的只是国家的外观表征,并没有揭示国家的本质。同时,由于它从国家的构成要素出发定义国家,因而混淆了国家与“国度”之间的区别。
2、马克思主义国家观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分工和私有制的产物。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国家的有关论述,国家是阶级社会中的特殊的公共权力,比起原始社会中的公共权力来,这种特殊性主要体现在:
(1)国家是实行阶级统治的社会公共权力组织,它的本质在于阶级统治。国家不像氏族社会的公共权力那样是全体居民的权力,而是占有生产资料的那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实行政治统治的工具,它的基础是统治阶级的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是“日益同社会相脱离的力量”。
(2)国家是按地区来划分其国民的。氏族社会形成和维持的基本纽带是社会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阶级关系产生后,取代了天然血缘关系的基本纽带作用,并促使社会成员为了谋求本阶级的利益而进行社会流动,不同氏族和部落的成员混然杂居,为了便于对社会成员进行政治统治,使得他们在其居住的地方实现其公共权利和义务。这种按照居住地组织国民的办法,是一切国家共同的。
(3)国家是一种特殊的暴力机器。国家不仅有武装的人,而且还有监狱和各种强制机关等物质附属物,即常设的暴力机关;国家的暴力为统治阶级专属,并以它为主要凭藉来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巩固社会秩序,以及对付外敌;国家是系统采用的暴力,是精巧的暴力机器。
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关国家本质的论述,可以认为,国家是经济上占有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护和实现自己的阶级利益,按照区域划分原则而组织起来的,以暴力为后盾的政治统治和管理组织。
3、国家的历史类型
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历史类型的理论,把人们的经济关系和国家的阶级本质确定为划分国家历史类型的标准,从国家的客观本质、规律和趋势上把握其类型。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对于国家类型的划分是对于国家的经济基础和阶级基础的划分,是一种历史性划分,其划分的国家历史类型表明了国家是维护特定阶级统治的,由此揭示了不同类型国家的阶级本质。
按照马克思主义划分国家类型的标准,国家从产生至今,相继出现过四种类型:
(1)奴隶制国家
奴隶制国家的经济基础是奴隶占有制,奴隶主和奴隶是社会结构中的两个基本阶级,它们之间的矛盾是奴隶制社会的主要矛盾,这就决定奴隶制国家的本质是奴隶主阶级专政,是奴隶主阶级压迫和剥削奴隶阶级的暴力机器。作为这一本质的体现,奴隶制国家的主要特点是,在经济统治上,奴隶主阶级占有生产资料和奴隶,在政治统治上,奴隶主阶级对奴隶阶级采取赤裸裸的残暴手段进行镇压,在思想统治上,奴隶主通过宗教迷信欺骗和麻痹奴隶。
(2)封建制国家
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封建制国家的经济基础;地主和农民阶级是封建制国家中的两大基本对立阶级,它们之间的矛盾是封建社会的基本矛盾。封建地主阶级进行政治统治的特点是:在权力分配上采取封建等级制度,使政治权力与土地所有者密切结合;在统治形式上采取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君主的意志和权力处于万流归宗的地位;在经济和政治上,封建地主阶级对农民阶级进行残酷的剥削和压迫;在思想上,封建地主阶级广泛利用宗教和宗法思想,对农民阶级进行精神奴役。
(3)资本主义国家
资本主义国家建立在生产资料的资产阶级所有制基础上,本质上是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进行专政的工具,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尽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历史的变迁和时代的进步,资本主义国家在统治形式和手段上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但是,资本主义国家的阶级本质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
(4)社会主义国家
从1871年巴黎公社成立,社会主义国家的存在已有130多年的历史。社会主义国家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无产阶级政权,对广大劳动人民群众实行最广泛的民主,对极少数敌对势力实行最严厉的专政。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不存在,但是,阶级斗争在一定的范围内仍然存在。在社会主义社会,尤其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的主要矛盾是落后的生产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之间的矛盾,因此,社会主义社会要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把发展生产力作为国家的根本任务,通过生产关系和国家管理体制的改革,促进经济增长和发展,推进民主和法制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需要,使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走向成熟。因此,除了镇压少数敌对分子的反抗,抵御外来侵略外,国家的职能主要是在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的前提下,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