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原理》第三章 政治权力的分配模式
(五)政治权力的分配模式
1、精英主义模式
精英主义认为整个社会权力掌握在精英手里,精英分为政治精英和行政精英,政治精英指的是直接掌握国家政权的精英们,也称为权力精英或统治精英。行政精英指的是为政治精英提供强大后盾的其他领域的精英,分布在社会公共生活的各个领域,如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等。
2、多元主义模式
多元主义一直以来被认为是民主的基础,主张对权力进行监督和约束。多元主义的哲学基础是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多元主义者认为世界是多元的,而不是一元的。建立在此前提之下,多元主义者认为不存在统一的国家主权。国家只是一个中立性的机构,在国家之下存在许多不同的利益集团,政治决定就是多个集团讨价还价和竞争的结果。因此,权力分化和多元社会集团之间实现权力分享是政治权力分配的基本模式。
3、多元精英模式
多元精英主义者认为,现实中单纯的精英模式和单纯的多元模式都是不存在的;政治权力既不掌握在少数封闭的政治精英手中,也不掌握在多元的利益集团手中,而是掌握在多元利益集团的精英手中。罗伯特·达尔将这样的分配模式称之为“多头政治”,即,“相互之间达成稳定理解的几个集团的领导者的统治”。
4、马克思主义模式
不同于所有上述理论模式,马克思主义为政治权力分配提供了完全不同的解释。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的经济秩序决定政治权力的分配。在阶级社会中,由于经济权力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因此,政治权力也必然集中在处于少数的统治阶级的手中。国家作为一种强制机器,也是用来维护统治阶级权力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