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原理》第七章 社会监督的功能
(三)社会监督的功能
(1)社会监督的预防功能
社会监督是遏制政治生活中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有效手段。腐败现象的产生有着多方面的原因,其本质就是公共权力的非公共使用,产生的危害则是相当严重的,腐败会扰乱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政府的管理效能,损害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影响政府的权威,直至危害社会的稳定以及政权的更迭。而社会监督是一种针对公共权力主体的无所不在的、严密的监控机制,这种机制使得权力主体的用权行为完全处于一种透明化的状态之下,没有滥用权力的条件和机会,从而体现了社会监督的预防功能。国家政治权力的运行和每项政治活动的进行都是一个过程,有始有终。社会监督以一种无所不在的监控方式通过对政治权力的运行和政治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警戒,表现出巨大的震慑力量,促使人们谨慎、正确地使用权力,并拥有诉诸法律的手段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制裁,因而能够有效地防止权力运行偏离既法定的轨道。严格的社会监督,能有力地促使一切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增强法制观念,依法用权。社会监督不仅具有外在的对权力主体在支配权力过程中各种行为的约束功能,而且还能通过把权力与责任联系在一起,建立起权力主体内在的自我约束机制,权力主体必须承担行使权力的后果与责任,这样也促使了权力主体审慎地运用权力。
(2)社会监督的矫正功能
对权力主体的防范不可能天衣无缝,对其的约束也难以保证每一次权力运用都得当。但是社会监督的可贵之处在于能够对不当或越轨的权力行为予以及时的矫正和补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大量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主客观条件的变化,公职人员素质高低的制约,官僚主义的影响等,都会造成政治权力运行过程中程度不同的偏差和失误。加强政治决策执行过程中的社会团体、舆论以及公民的监督,就能够及时发现这些偏差和失误。一旦用权失误发生,社会监督机制就会即刻做出反应,并诉诸预定的程序进行及时调整,以减少用权失当所带来的不良后果和损失。另外,通过社会监督还可以及时发现国家在管理机构、管理方式、管理体制等方面的缺陷,逐步完善整个政治体制的建构。
(3)社会监督的惩戒功能
由于社会监督对滥用权力的行为及其责任者有要求国家对其进行法律制裁的权力,由此体现了社会监督的惩戒功能。当出现政治决策失误,决策执行过程中失职,或由于工作中的官僚主义等导致不良的后果时,社会公众有权要求追究发生事故的权力部门或公职人员的政治和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理,有利于吸取教训,以儆效尤。因此,社会监督要求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和救济途径与之相配合,作为它的坚实后盾和可靠保障。
(4)社会监督的保健功能
社会监督的功能不仅在于它对社会政治生活中所出现的弊病及时发现并进行有效的治疗,更重要的是通过全面监督,可以为民主政治的建康发展起到保健的作用。社会监督是推动一国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在一定意义上,一个社会的政治民主水平是与社会监督水平成正比的。社会监督既是民主政治发展的产物,同时又有助于民主政治建设。社会监督能够保证一个国家发展的民主方向,维护政治权力体系的高效运作,保证社会系统的通畅运行,树立政府的合法权威,合理分配社会公共资源,切实代表人民的利益。因此,社会监督作为一种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它形式上是广大社会成员对少数处于执政地位者的权力制约,本质上却是社会成员对于政治体系的一种利益表达以及对公共利益的一种维护方式。
(5)社会监督的教育功能
社会监督不仅能保障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且对监督者也是一种极好的民主教育和训练,通过参与监督,可以提高公民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素质。人的能力的形成与提高总是不能离开实践活动,政治能力也同样地离不开政治实践。社会监督作为一种有效的监控机制和监督体制,不仅能够对执政者不当的执政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而且还能够提高公民的觉悟,促使他们参与施政的过程,这种做法有利于体现民主的价值。通过社会监督可以使社会公众的种种意见、批评和不满宣泄出来并要求执政者感知到和做出相应反应,真正体验到宪法所规定的自由民主权利,从而进一步激发公民意识和积极参政热情,也有助于实现政治认同。随着社会监督的有效实现,公民的政治责任感、政治参与热情和积极性普遍提高,进而也必然提高自己的行为能力。随着公民监督行为能力的增强,他们也就更愿意参与政治,使自己的监督更有效、更有力度。因此,社会监督对于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增强公民的民主参与意识,提高公民的政治行为能力都是大有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