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学#》第十章 知识点7:行政协调 ★★★
1、行政协调的含义与作用 (第13讲)
行政协调是指调整行政系统内各机构之间、人员之间、行政运行各环节之间的关系,以及行政系统与行政环境之间的关系,以提高行政效能、实现行政目标的行为。
行政协调的作用主要有:
(1)行政协调可以使各行政部门和行政人员在工作上密切配合,和谐一致,避免内耗和互相冲突,从而达到齐心协力、团结一致的目的。
(2)行政协调可以促进各行政部门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等行政资源,精简和优化办事程序和环节,提高行政效率。
(3)行政协调有助于各行政部门和行政人员树立整体观念和全局观念,并从整体和全局立场出发,充分认识本职工作的意义,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从而有利于公共行政管理活动的有序进行。
(4)行政协调有助于将分散的力量集中起来,使每个部门和个人的努力成为集体的努力,单独的行动成为合作的行动,从而产生整体的“合力”。
2、行政协调的原则(第13讲 )
(1)依法协调的原则;
(2)统筹兼顾,顾全大局的原则;
(3)求同存异,动态协调的原则;
(4)公正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
3、行政协调的类型 (第13讲 )
(1)公共组织内部的协调。它是以提高公共组织整体效能为目标的协调。它可以分为层级结构的协调、横向部门之间的协调、各种资源的协调以及人际关系的协调。
(2)公共组织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协调。它包括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社会反馈体系、民主参与。这种协调的目的是为了高效率地适应与满足社会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