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学#》第三章 知识点1:政府职能的含义 ★★★
一、 政府职能的概述
(一)政府职能的含义
政府职能即公共行政职能,是公共行政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公共行政学就是围绕这个问题从不同的研究途径构建不同的理论。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在国家和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所应起的作用。换句话说,就是指政府在国家和社会中行使行政权力的范围、程度和方式。
西方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政府职能的界定也不同。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政府只是充当“守夜人”的角色,也就是“夜警察”的角色。深受封建专制之害的新兴资产阶级鼓吹政府不干预的自由放任理论,那时人们认为最好的政府是管的最少的政府。
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时期是以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为基础的,政府以最低限度干预作为原则,使公民权利和自由思想与自由发展得到了保证。但资本主义国家的周期性经济危机使资产阶级政府不得不伸出“看得见的手”进行强制干预。尤其是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世界性经济危机发生之后。凯恩斯干预主义便大行其道。另一方面,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工业社会更趋向于社会分工和专业化以及集权化,公民的各个方面更依赖于政府,政府的职能也愈来愈大。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社会矛盾尖锐和社会冲突的屡屡发生,使资本主义社会出现十分动荡的局面。这迫使西方发达国家实现福利政策,有的甚至实现“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政策。政府的职能进一步扩大,出现了无所不管的全能政府。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哈耶克、大小弗里德曼、布坎南等对全能政府进行了批评,又主张回归自由主义,把政府的职能限制在最小范围之内,主张“最低限度政府”。更有甚者,诺奇克公然主张无政府。总之,又出现了政府不干预社会或少干预社会的思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