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原理》第五章 政党制度及政党政治
(四)政党制度及政党政治
政党制度,就是指由国家法律所确定或在实际政治生活中所形成的关于政党的地位和作用、政党之间相互关系、政党执掌政权或参与政治的方式、方法、程序的制度性规则或规定。
各国的政党制度完全不同。政治学家依据政党数量把政党制度划分为一党制、两党制、一党居优制和多党制。
1、一党制
所谓一党制是指国家政权完全由一个政党单独掌握,在法律上和事实上都不允许其他竞争性政党存在的制度。实行一党制的国家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极权主义国家,另一种是民族主义国家。
极权主义国家,如法西斯主义国家,实施一党制,公开取缔其他政党,严令禁止一切其他政党和政治团体的活动。作为国家唯一的政党,它垄断和控制了所有的政府机构和制度,也控制了国家社会政治、经济的各个方面。此类政党一般属于精英型政党,党内实行严格的意识形态控制,具有高度的组织性和纪律性。
2、两党制
两党制是由两个主要政党占据统治地位并互相竞取政府权力的政党制度。两党制的主要特点是:
(1)在政治体系中,尽管也有着一些小党存在,但是,只有两个主要的政党真正拥有选举和立法的有效实力,具有赢得政府权力的现实可能性。
(2)以选举为基础,两党中赢得选举的政党(多数党)一般可以单独执政,而另一个在选举中失败的政党(少数党)则成为反对党。
(3)政府权力在两党之间轮流交替,二者都可以通过选举上台,一方执政,另一方就成为在野政府。
两党制是在英国托利党和辉格党两大政党竞争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随着英国殖民势力和政治文化的扩展,两党制也被广泛运用到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其他英联邦成员国。其中,以英美两国最为典型。
3、一党居优制
一党居优制是在多党竞争局面下一党长期居于统治地位的政党制度。一党居优制下居于统治地位的政党内部一般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派别分化。政府权力实际上在这些不同派别之间进行分配。一党居优制被认为是一种不很健康的体制。一党长期执政往往与政治的腐败相联系。
4、多党制
多党制是指两个以上竞争性政党并立角逐政府权力的政党制度。多党制的存在降低了一党执政的可能性,增加了联合执政的机会。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实行多党制,法国和意大利可谓多党制的典型。法国在18世纪大革命期间,就形成了多党林立的政党政治,在法兰西第三和第四共和国时期,议会中的党派有时多达20多个,政府一般由几个主要政党联合组成。意大利议会席位一直由天主教民主党等十几个政党分别占有,内阁亦是由这些政党单独或联合组成的。
多党制被认为不利于实现政府稳定。由于党派众多,而政府的组成又取决于党派竞选机制作用的结果,多党制国家中某一政党要赢得多数选票相当困难,因而常常由政党联盟组成政府,这种政党联盟一旦破裂,即造成政府危机。如法兰西第四共和国期间(1946—1958年),政府更迭20次,最长的一届政府任期仅一年多,最短的只有两天。又如意大利1946—1983年政府更迭44次,平均每届政府任期约为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