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问题库 专题五 “四个全面”吹响“集结号”
专题五 “四个全面”吹响“集结号”
一如何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中的“全面”?
“全面”讲的是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第一,全面小康,覆盖领域要全面,是“五位一体”全面进步的小康。全面小康社会要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第二,全面小康,覆盖的人口要全面,是惠及全体人民的小康。没有全民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都不能少;共同富裕的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
第三,全面小康,覆盖的区域要全面,是城乡区域共同发展的小康。没有农村、欠发达地区的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全面小康。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的力度,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把努力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正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正确方向
改革开放是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正确方向,沿着正确道路前进。
第一,把握好全面深化改革的正确方向,就是要把握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方向。
习总书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两句话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前一句话规定了根本方向,后一句规定了在根本方向指引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指向,两句话都讲,才是完整的、全面的。
第二,改革要保持政治坚定性,明确政治定位。推进改革是为了推动党和人民事业更好发展,不是为了迎合某些人的“掌声”。不能把西方的理论、观点生搬硬套在自己身上。不改革死路一条,但要搞否定社会主义方向的改革更是死路一条。
第三,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实践证明,加强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推进改革顺利进行的根本政治保证,是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
三正确认识和把握党和法的关系
党和法的关系问题是一个重大政治问题。针对国内外一些居心叵测的人企图把党的领导和法治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最终达到否定、取消党的领导的目的,习总书记一针见血地指出:“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
第一,在我国,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所以,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
第二,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都是错误的、有害的,都是违反宪法的,都是绝对不能接受的。
第三,强调不存在“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是把党作为一个执政的整体而言的,是指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而言的,具体到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就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不能以党自居,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一定要划清这个界限。
四为什么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
党的十九大把党的政治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并摆在首位,明确了政治建设在新时代党的建设中的战略定位。
第一,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讲政治是一以贯之的要求。习总书记反复强调:讲政治是我们党补钙壮骨、强身健体的根本保证,是我们党培养自我革命勇气、增强自我净化能力、提高排毒杀菌政治免疫力的根本途径。
第二,实践证明,讲政治能够使我们党始终保持团结和集中统一、始终保持进取的精神和强大力量,能够使我们党历经磨难而不衰、千锤百炼更坚强。
第三,进入新时代,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只有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才能保证党的政治方向对头、政治原则坚定、政治路线正确,才能统一全党意志、凝聚全党力量,为实现党的纲领和目标而共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