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国开学位授予及转学
1. 各专业申请学位的资格条件是什么?
国家开放大学学生毕业时,在符合一定条件基础上,将授予国家开放大学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士学位。
(1)申请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②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承担专门技术工作和从事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
③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要求,经审核符合以下学术水平要求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a. 统设必修课(不含“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平均成绩75 分及以上。
b. 学位论文成绩良好(或80 分)及以上。
c. 非英语类专业学生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时,须通过以下任意一种外语考试:
第一,国家开放大学非英语类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第二,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第三,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合作高校相应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适用于对应专业);
第四,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 分及以上);
第五,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笔试(不含口试)。
d. 英语和商务英语专业学生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时,须通过以下任意一种外语考试:
第一,国家开放大学英语类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第二,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命题、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第三,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TEM-4)及以上;
第四,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 分及以上);
第五,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笔试(不含口试)。
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第一,在读期间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或触犯法律受到处罚者;
第二,在读期间存在考试作弊和抄袭他人成果等严重违反学术诚信行为者。
(2)重新申请。
学生在学位申请过程中,如因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未通过学习中心审核,可以办理延期毕业,补考相关课程、重新参加学位外语考试或重新参加论文答辩,符合要求后再次申请学位。但如果是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不授予学位的学生,则不能再次申请学位。
(3)毕业2 年内可以申请。
学生毕业时已满足学位授予条件但未提出学位申请,可在毕业之日起2 年内申请学士学位。
2. 转学、转专业的相关政策要求是什么?
如果因为工作岗位变动、工作地点调动或家庭搬迁等,需要转换学习地点或转换专业,可以办理转学或转专业手续。
(1)办理转学时需要注意:
①学生在开学后3 周内(含第3 周)向所在学习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即可转学。
②学生申请转入的学习中心开设相同专业且能够提供教学服务,方可转学。
③学生转学前已获得的符合所修人才培养方案和学分替换要求的课程成绩及学分仍然有效,并按实际成绩和学分记载。
④转学后学籍有效期仍从入学注册起计算。
⑤入学后第一个学期不能转学。
(2)办理转专业时需要注意:
①学生本人在开学后3 周内(含第3 周)向所在学习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即可转专业。
②原则上在相同教育类别、学历层次间转换。不符合转入专业招生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相关要求的不得转入。
③学习中心开设相应专业且能够提供教学服务。
④学生已获得的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分替换要求的课程成绩及学分仍然有效,并按照实际成绩和学分记载。
⑤转专业后学籍有效期仍从入学注册起计算。
⑥入学后第一学期不能转专业。
⑦高中起点本科学生在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中专科层次要求的,经审核后可转入相应专科专业申请毕业。
对于转学同时需要转专业的,需要同时满足转学和转专业的要求,既要求转入的学
习中心有相应的专业,符合转入专业对入学资格等方面的特别要求,也要求在同等学力层次之间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