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学习网[02355]《社会政策》形考任务三答案(占形考总分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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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考任务三(占形考总分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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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话题

热点话题1:一石激起千层浪---关于“延迟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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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学习网[02355]《社会政策》形考任务三答案(占形考总分的20%)
  延迟退休即延迟退休年龄,指国家结合国外有些国家在讨论或者已经决定要提高退休的年龄来综合考虑中国人口结构变化的情况、就业的情况而逐步提高退休年龄或延迟退休的制度。
  早在2008年11月,人保部社会保障研究所负责人就称,有关部门正在酝酿等待条件成熟时延长退休年龄,有可能女职工从2010年开始,男职工从2015年开始,采取“小步渐进”方式,每3年延迟1岁,逐步将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在2030年前,职工退休年龄将延迟到65岁。
  2010年9月,关于“是否应该推迟退休年龄”的话题引发热议。起因是在《中国的人力资源状况》白皮书的发布会上,人保部副部长王晓初表示,有专家指出,到2035年中国将面临两名纳税人供养一名养老金领取者的情况。
  2013年6月,由于就业压力等多重原因,人社部已经搁置延迟退休的思路,仅仅从研究着手,进行学术探讨。
  来自社科院、人大、清 华、武大等院校的多个专家团队参与制定了改革备选方案。8月12日,清华大学提出的养老体制改革方案率先在人民网上公开,其中有关“从2015年开始实施 有步骤的延迟退休计划,2030年之前完成男、女职工和居民65岁领取养老金的目标”的内容格外引人关注。
  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明确了顶层设计中,延迟退休政策渐进渐行。
  2014年3月9日上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人社部会在2020年前,将延长退休年龄的方案推出来,此方案是渐进式的退休年龄办法。
  延迟退休明确时间表:2017年推出 最早2022年实施。
  2015年3月10日 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副部长胡晓义就“就业和社会保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尹蔚民表示延迟退休方案应该在2017年推出,最早2022年开始实施。
  拥护派认为中国的退休年龄和其它国家比起来算早的,中国当前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60岁,女55岁(干部)或50岁(工人)。而在欧美国家普遍的退休年龄都为65岁,美国为67岁,日本为男65岁,女60岁。随着生活水平的进步,人们的寿命不断提高,所以延迟退休年龄是必然趋势,而且在很多岗位上也需要这些有经验的老人继续发光发热。另一方面,延迟退休有助于弥补养老金亏空,根据如今最新的数据,中国如今的养老金空帐大约为1.3万亿元。假若这些人到了60岁还继续工作的话,那么他们不仅不会领取养老金,还会继续缴纳养老金。有专家也算过一笔账,退休年龄每延迟一年,我国养老统筹基金可增长40亿元、减支160亿元,减缓基金缺口约200亿元 。
  反对派认为 首先,延迟退休会增加就业压力,在腾讯网相关新闻的回帖中,绝大部分的网友都表示反对,而他们提到最多的就是就业问题。其次,延迟退休对中低收入劳动者不公平,在热门回帖中有一条是这样的,“其实如今人的压力很大,中低层工作者的工资往往除了扣除社保金及所纳税金,拿到手中的实际工资,所剩不多,这所剩不多的工资还要用来生活、还房贷、供养老人以及教育子女等等,其实真的应该考虑把人员的退休年龄提前10年,女性45岁,男性50岁,这是最好的抉择”。而另外,还有为数不少的下岗职工,他们都四五十岁,因为种种原因,很难再就业,就盼着能够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拿退休金,政策一旦调整,他们无疑将会遭到巨大的打击。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燕绥于2013年9月12日做客人民网谈养老体制改革。
  双方观点针锋相对。
  杨燕绥支持延迟退休。认为现在提出延迟养老金的原因,一个是后面我们劳动人口要减少了,第二希望减轻企业税费,至少不要给个人增加税费,这个势头下去个人税费还要提高的,要减轻年轻人的负担。孩子少了寿命长了延后领养老金可增劳动力,退休后在领取养老金之前可以做园丁洗衣服等。
  唐钧对延迟退休持反对态度。他说,如果推迟退休年龄,在全社会是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是一个很大的折腾。这一折腾,我们必须去算值得不值得,真的不值得。解决人口结构问题的办法多得是,为什么得罪几乎全国老百姓,非要做一个延迟退休呢?反过来讲,不仅人文关怀不够,经济理性也是不够的。
  人社部:2017年正式推出延迟退休具体方案
  在2015年两会的记者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延迟退休将按照“小步徐趋、渐进到位”的节奏,也就是说,每年只会延长几个月的退休年龄,经过相当长的时间达到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他指出,当然,我们也注意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目前社会上对这个问题没有形成共识,有各种各样的意见、建议。有一部分人赞成采取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但是也有一部分人是反对的。这项政策不仅仅对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是一个重要的措施,它同时也是为了更充分地开发我国的人力资源。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但是从2013年开始,16岁到59岁劳动年龄人口已经开始下降。再往未来看,虽然还有较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但是和过去已不可同日而语。所以,这项政策是“一举数得”的政策,但还需要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所以,在制定延迟退休年龄方案的时候,会充分考虑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和看法,综合平衡、瞻前顾后,能够使方案更周到,各个方面都能够接受。
  第一,我们会根据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和劳动力的状况,把握调整的节点和节奏。第二,肯定是“小步徐趋、渐进到位”。就是说每年只会延长几个月的退休年龄,经过相当长的时间达到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第三,会有一个社会预告。就是先把这项方案公布出去,但方案的实施时间至少要在5年以后,给大家一个心理的预期。比如现在公布了这个方案,5年以后才可以实施。比如我是55岁退休,5年以后实施也就是55岁零两个月退休,明年的人可能就是55岁零6个月退休,就是这样一个心理预期,渐进式的。所以这个政策就是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的配套政策。考虑到这项政策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在这个方案正式出台之前,会把这个方案的要点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过程也是凝聚社会共识的过程,我们会把各个方面的意见吸收了之后,使这个方案制定的更加完善、更加稳妥、更加符合中国的国情。渐进式的退休年龄政策是世界各国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普遍采取的政策,有一些发达国家目前的退休年龄已经是65岁甚至67岁,而我国现在已经领取退休待遇的8000万企业退休职工退休时的平均年龄只有54岁。 刚才问到时间表,我们希望今年能够把这个方案制定出来,明年在报经中央同意以后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修改完善,应该是在后年正式推出。但是我们实施,我刚才讲了,那还是有一个相当长的过程。
  以上是“延迟退休”的政策过程,结合我们教材的第三章社会政策制定的相关理论来理解社会政策制定过程的各个阶段,社会政策制定的影响因素和原则,社会政策的决策模式。
  社会政策制定可以被定义为是从政策问题界定到政策方案抉择以及合法化的过程。这一过程主要包括政策议程设置、政策方案的拟定以及政策方案的选择。社会政策的议程设置是制定社会政策的第一步。“延退”的政策议题是在我国人口老龄化和养老金支付面临危机的大背景下提出的,中央在“延退”问题上采取了非常慎重的态度。2008年提出后经过多年的民调,2013年社科院、人大、清 华、武大等院校的多个专家团队参与制定了改革备选方案。8月12日,清华大学提出的养老体制改革方案率先在人民网上公开。民间及学术界进行了热烈的讨论。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有关延迟退休的政策导向浮出水面。这里要注意措辞是“研究制定”而不是“制定”。2015年两会期间人社部:2017年正式推出延迟退休具体方案。虽然政策方向已定,但该政策政府采取的是小步慢走,并设置合理等待期的谨慎态度。正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讲的,“在制定延迟退休年龄方案的时候,会充分考虑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和看法,综合平衡、瞻前顾后,能够使方案更周到,各个方面都能够接受。第一,我们会根据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和劳动力的状况,把握调整的节点和节奏。第二,肯定是“小步徐趋、渐进到位”。就是说每年只会延长几个月的退休年龄,经过相当长的时间达到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第三,会有一个社会预告。就是先把这项方案公布出去,但方案的实施时间至少要在5年以后,给大家一个心理的预期 。”

热点话题2:“以房养老”到底靠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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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开学习网[02355]《社会政策》形考任务三答案(占形考总分的20%)“以房养老”又称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在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以房养老,通俗地说,就是依据拥有资源在自己一生最优化配置的理论,利用住房寿命周期和老年住户生存余命的差异,对广大老年人拥有的巨大房产资源,尤其是人们死亡后住房尚余存的价值,通过一定的金融或非金融机制的融会以提前套现变现,实现价值上的流动,为老年人在其余存生命期间,建立起一笔长期、持续、稳定乃至延续终生的现金流入。中国有60岁以上老年人1.78亿,养老的经济模式主要是子女赡养、退休金、社保金。逐渐兴起 “年轻贷款买房,老年将房屋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由上述机构支付养老费用,晚年衣食无忧”的“以房养老”。
  2003年,时任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总裁孟晓苏曾提议设立“反向抵押贷款”保险,让拥有私人房产并愿意投保的老年居民,享受“抵押房产、领取年金”的寿险服务;
  2004年底,中国保监会计划在广州、北京、上海等全国几大重点城市,试点推出主要面向老年群体的住房逆向抵押贷款的寿险品种;
  2006年、2007年的全国两会,也有政协委员提出类似建议。
  国开学习网[02355]《社会政策》形考任务三答案(占形考总分的20%)2011年9月28日,全国政协举办“大力发展我国养老事业”提案办理会,“以房养老”的提案再次引发外界关注,却又因无相应法律保障而陷入难解困局。
  2013年国务院对外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了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情况。会上透露,作为金融养老、以房养老的方式之一,中国将逐步试点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具体政策会在2014年一季度由保监会牵头出台。
  2014年6月23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试点实施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从进行试点的省市来看,“以房养老”模式认同度不高,公众并不买账。据统计,截至2016年6月28日,共投保60户78人。相对于这几个城市60岁以上的人口来说,无论是参保户数还是人数,可谓沧海一粟。虽然群众不买账,但政府对这种模式的推动还在按部就班的进行。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延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并扩大试点范围的通知》,将试点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并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的部分地级市。
  赞同
  早在2004年,浙大学者柴效武就提出“60岁前人养房,60岁后房养人”观点,当时社会反响较大,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以房养老”观点越来越被社会民众所接受。
  2010年初,广州市政府提出“以房养老”模式,发布《关于大力推进广州保险业综合改革试验的意见》,《意见》称广州将推动建立延税型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发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一时间引起社会热议,年轻人比老年人更认同“以房养老”,而丁克一族更表示欢迎。
  在愿意接受“以房养老”的人群中,绝大多数的观点是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实施多年且效果明显,还有一部分赞同者表示,“以房养老”可以让独生子女从给双方父母养老的经济和精神压力中解放出来。
  反对
  对于国务院发布的《意见》,许多网友纷纷进行了“吐槽”,并对此办法表达了自己的不安与担忧,质疑者担心,政府会不会借“以房养老”来推卸基本养老责任?没钱没房的老人今后又该如何养老?
  “以房养老”刚提出就不受国民待见,如今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更是引发民众的不安和焦虑。在养老金面临极大缺口的情况下,讨论“以房养老”,难免令人有政府逃避责任的猜测。
  另外,对于无房的老人而言,如果要“以房养老”,就必须先买一套房。所以有人担忧,“以房养老”实际上是鼓励居民购买投资性住房,将进一步推高我国本就居高不下的房地产价格。如果把以房养老作为一项社会保障政策,必然会使我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更加困难,而且会导致我国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现象更加严重。从政策设计来看,“以房养老”可以有效提高老人的晚年物质生活质量,尤其是空巢老人,可以进驻环境优美、设施完备、服务优质的老年公寓,得到全面而专业的照顾。既有利于减轻政府、社会、老人及其子女的养老负担,还能有效盘活房屋资源,可谓“一举多得”。    
  但这项“看上去很美”的政策,试点的结果却是少人问津。就在《意见》出台后,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进行的一项有12万多人参与的调查发现,87.6%的受访者感觉“以房养老”不可行。上海民政部门调查则显示,高达90%的老人拟将房产留给子孙,愿意倒按揭的不到10%。
  民众的担心并非完全没有道理。房子对于中国人意味着太多太多,当很多人说买房不值租房值的时候,“以房养老”的模式无疑又给了公众当头一棒。而且,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由于双轨制、历史欠账、计划生育导致的人口结构和老龄化趋势的加快等原因,中国官方建立的养老金体系基本无法满足国人的基本养老需求。如果不能明确“以房养老”的性质,则只会打击民众对主流养老体系的信心。
  与民众意见不同的是,许多专家看好“以房养老”,理由有二:一是“4+2+1”的家庭模式已经出现于人们眼前,面对巨大的家庭压力,独生子女一代很难再稳妥地用自己的力量给老年人一个天伦之乐的晚年。二是老年人,整个晚年的花费也在不断增大。而以房养老的养老模式恰恰能改善“有房富人,现金穷人”的“中国穷老人”现状。
  他们认为在我国目前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养老服务业发展滞后的情况下,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不失为一种有意义的探索,既为老年人在居家养老、社会养老、国家帮扶、社区服务等选项外增加了新选择,也有利于满足一部分老年人个性化的需求。
  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董克用认为,以房养老是养老金融服务的有益探索。以房养老作为养老保险新选择,不仅能使老年人拥有的房产同时发挥居住、养老和资金保障的三重功效,还能将养老保险、社会保障与购房养老相结合。中国老人和“准老人”房产多、价值大,努力激活有上百万亿价值的巨大潜在市场也是今后各方完善养老模式的重要目标。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表示,“以房养老”从本质上讲是一种金融服务工具和产品,是一种市场行为,是一种自愿的、可选择的、补充的养老方式,不是一项养老政策,不代表政府转嫁责任,与基本养老制度和财政兜底也并不冲突。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陈秋霖认为,未来随着老年人群结构的变化,参与机构的逐步成熟,“以房养老”市场会逐渐走上正轨,规模会不断扩大。陈秋霖分析,现在进入养老阶段的是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左右出生的人群,数量和规模都不大,他们房产不多但子女却比较多,养老问题基本就是由家庭子女承担了。而今后我国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50后、60后甚至70后成为主要养老人群,他们的房产相对较多,但是从家庭成员特别是子女那儿得到的养老帮助会很少,这时就需要从社会上的金融机构寻求帮助,以便将不动产变为现金,满足养老需求。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表示,在一些发达国家,“以房养老”制度推行的时间已经很长,积累了很多经验,但是这个制度落地到我们国家,确实还要冲破很多障碍。
  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院长邓宏乾认为,“我国目前养老保障有三个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制度,以及个人自愿购买的商业养老保险。以房养老作为养老服务的一项有益补充,并不能完全替代养老机构、养老保险等主流选择。
  暨南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专家周坚博士认为,从国内外的发展情况来看,“以房养老”这种养老方式并不算十分成功,在国内来看,主要受到房屋产权70年这个限制,以及把房屋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获得的回报率远低于市场价格,在老年人看来这种方式并不划算,当大多数人对“以房养老”持否定态度的时候,这样的方式就很难推广下去。
  一、以房养老为何在国内遇冷
  “以房养老”源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美国,在美国、加拿大、新加坡等国被普遍推广,成为老年人养老的重要选择之一。“以房养老”能将老人的未来资产价值提前变现,提高老年人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为何不受欢迎呢?
  对于老人来说,最大的障碍来自观念。我国绝大多数老人愿意将房产留给子女。这种做法缘于一种家庭功能的观念,几千年流传下来的观念不可能轻易地被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颠覆。若老人生前便将房产抵押以换取较为宽裕的晚年生活,不仅老人心中不安,儿女们也难免心生嫌隙。 “以房养老”作为舶来品,在国外之所以流行,与高遗产税有关。人们在“以房养老”和“留房产给子女但要缴纳大笔税金”之间较容易做出选择。但在我国现行税制下,人们没有动力。
  对金融机构来说,“以房养老”的最大障碍来自70年的房屋产权,这也是中外政策环境最大的差异。多名金融界人士认为,虽然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已经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自动”并不意味着“无偿”。如果70年产权到期后,抵押房屋要有偿续期,那么续期费用将是一个巨大的未知风险。如果续期费用太高,金融机构很可能会无利可图,甚至亏本。
  而且,“以房养老”政策只解决了钱的问题,但我国正面临养老产业不发达,养老院床位匮乏等问题,相关配套政策的落实还有待观察。
  另外,老人对“以房养老”机构不信任,不敢轻易把房产抵押出去。相比较而言,“租房养老”更易为市场接受。据悉,现在已有不少老人把自己现有住房出租,大部分租金作为老年公寓的生活费用,余款零用,有大的花销才动用退休工资,这既可以对“养儿防老”进行补充,也是对家庭房产资源价值的最好利用。
  要真正走出“以房养老”的困境,还需要考虑到中国的实际国情,进行一系列的制度改革,在操作层面上不断完善。
  二、中国人未来该如何养老
  从世界范围来看,“以房养老”的确是个提高养老保障水平的途径,中国是一个养老问题突出的国家,应该在这方面做一些尝试和探索。试点即是探索,具有摸着石头过河的意义。随着制度设计的完善和人们观念的变化,“以房养老”未来或许会成为许多老人的养老选择。
  其实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以房养老”操作起来有多难,而在于我们需不需要“以房养老”,能不能“以房养老”。中国的养老问题,归根到底还是一个体制性的问题,如果社会福利足以支持大多数人的养老需求,“以房养老”只是养老方案的一个补充,就不会引起人们如此大的争议了。
  以房养老制度比较成熟的美国为例,美国有遗产税或个人资产增值税制度,与其将住房由子女纳税继承,不如选择“以房养老”。此外,美国的“以房养老”是由美国联邦政府监督并且在必要时资助的一种贷款业务。老人一次性得到贷款全部金额,贷款的还款日期是贷款者死亡或者是搬家、卖房等等,如果贷款者常年居住,最终的还款期到来的时候,所贷款的金额已经远远超过当时贷款谈判时房产评估的价格,这笔差价就由联邦政府负责,从房主支付的房屋保险金当中来支付,也就是说,由政府作为第三方为此项贷款业务兜底。
  我国2.2亿老年人占比16.1%,老龄化的加剧、社会劳动人口抚养负担的加重、平均预期寿命的延长以及养老金运行压力的加深无不警示人们——退休养老所带来的压力,让中国人无法回到“生老病死”由政府大包大揽的旧体系,走市场化养老是破解老龄化困局的唯一途径。
  “以房养老”试点应者寥寥,并非简单地告诉我们“此路不通”。而是有助于政策设计制定者厘清思路,更有针对性地探索在多层次养老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如何摸索出适合我国国情又高效的养老方式?
  对广大老年人来说,市场化养老实际上最核心的问题是——照顾的责任、照料的责任转嫁给一个机构、转嫁给社会来完成。货币怎样买到相对应的照顾、护理服务。因此,不论是“以房养老”方式的再探索,还是新型市场化养老服务产品的研发,都应该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热点话题3:二孩政策不管用?人口出生率不升反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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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开学习网[02355]《社会政策》形考任务三答案(占形考总分的20%)
  从1971年的“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到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从单独二孩政策顺利落地,到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我国的生育政策从产生的那一天起就始终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
  1971年,国务院批转《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强调“要有计划生育”。在当年制定“四五”计划中,提出“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
  1973年12月,第一次全国计划生育汇报会提出“晚、稀、少”的政策。“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后结婚,女24周岁以后生育;“稀”指生育间隔为3年以上;“少”指一对夫妇生育不超过两个孩子。
  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国家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计划生育第一次以法律形式载入我国宪法。
  为完成在20世纪末把人口总量控制在12亿以内的目标,1978年,中央下发《关于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报告》,明确提出“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
  1980年9月25日,党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198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提出照顾农村独女户生育二胎。
  1984年,中央批转国家计生委党组《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对农村继续有控制地把口子开得稍大一些,按照规定的条件,经过批准,可以生二胎;坚决制止大口子,即严禁生育超计划的二胎和多胎”,即“开小口、堵大口”。
  2002年9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进入21世纪后,我国人口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劳动力持续问题、老龄化问题、人口结构性问题等开始显现。
  2012年末,我国大陆15至59岁劳动年龄人口比上年末减少345万人,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动力人口首次下降。截至2013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已经达到2.0243亿人,比上年增加853万多人,占比接近总人口的15%,上升了0.6个百分点。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同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明确了生育政策调整的重要意义和总体思路。
  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全面放开二孩”为许多中国家庭送去了新生的曙光,然而面对“生”或者“不生”的选择题,许多父母们却犹豫不决。
  50后、60后:赶不上末班车
  “想生的时候,国家政策不让生;现在让生了,身体却生不了了。”这是二孩全国放开后,众多50后、60后一种无奈的调侃。众所周知,他们这一代经历了计划生育管控最严的年代,如今政策放开了,有专家称,对于他们来说,貌似已赶不上末班车。
  70后:心有余而力不足
  年纪在36岁至45岁之间的70后家庭,虽然有机会,但他们已错过了最佳生育年龄,他们要生二孩,所面临的困难会更多。有网友华华就表示:“这消息来得太晚了,70后,年纪大吃不消了。”
  70后大多已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正是工作压力最大的时候,工作忙的时候就没有时间陪孩子。如果再生二胎,他们担心没有多余精力照顾他们。而小孩如果没有得到好好教育,这样生小孩的意义就不大。而且三四十岁再生二胎,小孩有风险,母亲也有风险。
  80后:想生,但担心负担太大
  作为最适宜生育的年龄,大部分80后表达了对这项政策的渴望和欢迎。但,最担心的是孩子的抚养费用和管带问题。正常的月薪族,夫妻两人的月收入除了最基本的生活费,还要交房贷、车贷、各种保险。有了一个孩子后,奶粉、尿片、衣服、上学、兴趣班……80后网友美化木子说:“压力太大,生下来养不起,啥都要钱。”当然也有80后已经决定要第二个孩子。网友四季常青说:“我今年30岁,已经有一个女儿。但公婆和我都特别喜欢孩子,所以这次有生二孩的机会,我们家准备多添一个家庭成员。”
  90后:想法不一,没想太多和一定要生
  刚步入社会没几年的90后们,对于开放二孩,想法不一。“现在考虑这问题还太早了。我连孩子他爸都还没找到,哪还管得了二孩啊!况且,现在自己养自己都觉得很吃力,以后的事没想太多。”网友笑嘻嘻今年大学毕业,刚参加工作,还在为自己的事业打拼,她觉得二孩离自己还很遥远。
  但1990年出生的网友红鼻子猫猫表示:“虽然我现在还没有结婚,但有机会一定生两个。我自己就是在独生子女家庭长大。我觉得一个小孩挺孤独的。看见别人家有哥哥姐姐、弟弟妹妹,我挺羡慕。虽然之后生活会很辛苦,但这些问题都可以克服。”
  在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看来,老龄化的大势已定,但放开全面二孩政策有可能使老龄化的曲线有所平滑。他认为,由于双独二孩、单独二孩政策早已经放开,全面放开二孩的受益人群只有非独群体。这部分人群中,“80后”、“90后”生育二孩的积极性较低,“70后”虽然相对可能再生育意愿高一些,但是由于大部分已经接近育龄晚期,真正能生育二孩的也有限,不可能造成过大的生育堆积。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党俊武表示,放开单独生二胎政策是中国人口发展的一件大事,虽然可能因为这个政策实际增加的人口数量有限,但是要看到,这个政策的变化传递出一个信号,中国在人口发展处在十字路口的时候做出了政策调整。
  主流的人口学家们认为,放宽生育政策不会导致人口激增,还能带来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化,缓和社会矛盾等诸多益处。
  相关支持的论点,近年以来已经反复见诸于报刊杂志等媒体,同时在微博、微信等自媒体上亦常有意见领袖及普通民众质疑,无论从舆论民意还是逐步放开的时机上都已大势所趋,符合当前民众的心理预期。当然,反对的声音依然强大,这也正是这项基本国策始终难以有重大变革的原因。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马庆钰就认为,人口多是导致目前国民生活质量不高的重要原因,资源、教育、就业的各种矛盾,也使政府管理面临巨大压力。因此,他表示:“还不能松动计划生育,这种松动有可能蚕食我们原有的边界,使得计生政策的执行产生问题。主动权放手后,再回过头来收就很难了。”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中国人口学会常务副会长翟振武教授认为,“单独二胎”政策的实行对减缓中国老龄化的过程、降低老龄化的程度的确能起到一定的作用,据估测,相对于以往政策而言,实行“单独二胎”政策以后,老龄化的程度能够降低3到4个百分点。但这并不能解决老龄化的根本问题,也不可能扭转老龄化的趋势。除非回到生五六个孩子的时代,才可能使中国重新进入一个年轻化的过程,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中国不可能再年轻了。放开“单独二胎”只是为我们应对老龄化挑战赢得更多的准备时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老龄化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单独二胎放开以后,每年也就是多出生100多万到200万的人口,对未来劳动力长期供给短缺的问题能够解决一部分,但并不是根本。经济发展要靠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而不是靠多生孩子。对于现在大量的劳动力短缺,要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把劳动密集型产业转变为技术密集型产业,而不能靠多生孩子去维持我们所谓的人口红利。
  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程恩富认为,中国应该推行更为严厉的“独生子女政策”,即“城乡一胎、特殊二胎、严禁三胎、奖励无胎”。他希望中国总人口应该逐渐减至5亿人左右。他认为用放开二胎来解决老龄化问题是不可取的。他认为北京人上海人更不应生二胎,城市里多生一个,就少了一个农民工进城的机会。北京上海不是北京人、上海人的私有地盘,有人认为大城市的人智商高,这观点肯定站不住脚,城市化要让农村人有进城的机会。
  更有学者在对人口形势的变化和政策调整做出研究后,得出结论认为,若中国全面放开二胎,将迎来"补偿性出生潮",生育率从1.5左右的水平大幅反弹至4.4以上,使得中国人口大幅攀升,国内资源消耗趋紧。
  普遍二孩政策全面放开原因剖析
  第一,“低生育陷阱”——总和生育率远低于更替水平。国家社会科学院发布的《经济蓝皮书:2015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认为,中国目前的总和生育率只有1.4,远低于更替水平2.1,已经非常接近国际上公认的1.3的“低生育陷阱”。虽然也有专家表示中国已经进入“低生育率陷阱”没有根据,但不可否认的是:人口是一个国家竞争力的基本要素。没了人口红利,在竞争力上就少了一枚盾牌。
  第二,“银发危机”——老年人养老成问题。人口结构上看,现在中国的老年人口比例在不断上升,从2010年13.3%提高到2014年的15.5%。目前,中国已成为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老人生活旅居问题也在不断凸显出来。据联合国统计,到本世纪中期,中国将有近5亿人口超过60岁,而这个数字将超过美国人口总数。这就提出了一个严肃的课题:出生率降低,年轻人越来越少,今后谁来工作、谁来纳税、谁来养活数以亿计的老年人?
  第三,“刘易斯拐点”隐忧——劳动力过剩向短缺转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保持了高速的增长,大量的富余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在催生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目前农村问题频发。以“老弱病残”为主的农村人口结构已逐步凸显了农村经济的增长乏力。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在2014年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04年开始民工荒,从沿海城市迅速蔓延到内地,此后再没有停止过,工资从那个时候开始上涨,也没有再停止过,而且是低端劳动者工资上涨。所以2004年肯定是一个起点。如果说区间的话,我们可以看到,2010年开始,中国15岁到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出现负增长。这是一个巨大的转折,劳动年龄人口增长不是减慢了,而是一路负增长下去了,所以让我说一个区间,就是从2004年到2010年,这个区间总共才6年,但是这个区间在日本走了30年,在韩国走了40年,中国还是很快的。
  普遍二孩政策实施意义重大
  第一,是应对劳动年龄人口减少、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以及抚养比提高等人口结构问题的长期政策调整。毋庸置疑,“人口红利”为中国经济高速增长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和较高的储蓄水平。
  第二,经济效应还体现在,短期显著促进消费服务业发展及相关领域投资,长期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
  第三,属于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兼顾的改革举措。“全面二孩”生育政策则是有利于长短期的改革举措,尽管理论界争论其对调整人口老龄化作用有限,但毕竟这是有利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利之举。
  全面放开“二孩”,要制定更多的配套措施
  第一,要制定有关法律,能否重新审视生育审批制度?能否重新考虑一孩奖励政策的持续性?能否积极处理好失独家庭和再生等问题?
  第二,要营造一个愿意生二孩的社会氛围。首先是公共卫生资源,其次是教育,再往后是就业。帮助再生子女家庭应对风险?
  第三,能否满足群众新的计划生育健康需要?能否帮助再生育夫妻减轻负担?比如,上幼儿园免费等,把幼儿园纳入公立教育。能否把产假延长到6个月?让好政策惠及更多家庭。

热点话题4:民办养老机构,路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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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开学习网[02355]《社会政策》形考任务三答案(占形考总分的20%)
  民办养老机构主要是指由私人成立的、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后,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进行非盈利性社会公益活动的养老机构。
  民办养老机构属非盈利性社会公益养老机构,投入大,盈利周期长,民间资金投入之后就很难抽离,绝大多数处于常年亏损或勉强收支平衡状态,发展良好的也仅是微利经营。
  据民政部公开数据,全国51%的民办养老机构收入只能持平,40%民办养老机构长年处于亏损。租赁场地、建设以及基础设施的修建及设备购买,是养老院的前期投入,经营期间的员工工资以及日常生活开销,属运营成本,入不敷出是民办养老院经营常态。
  2015年5月25日20时左右河南鲁山养老院的一场大火,让民办养老院的生存现状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不能自理区”的“铁皮泡沫房”最终造成38名老人死亡,2人重伤,4人轻伤,这也再次为养老实施安全敲响了警钟。大火造成的不仅是人间悲剧,民办养老院发展的现实困境也由此凸显出来。
  河南省卢氏县东明镇石龙村“幸福之家养老公寓”不久前因室内火情致2位老人死亡,卢氏县政府称该“养老公寓”无《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等手续,属非法经营。记者在走访时发现,卢氏县另外2家和河南省灵宝市17家民办养老机构也均存在同样的问题。来自沈阳市民政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市100余家民办养老机构中,无证经营占到两成多。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公办养老机构逐渐无法满足巨大养老需求,养老产业已逐渐向市场化发展。然而,大量民办养老机构存在无证经营情况,凸显了我国民办养老机构在消防设施、办证审批等方面问题。
  我国民办养老机构的护工以40多岁、50多岁的农村进城务工妇女为主。她们普遍学历低,缺乏专业护理技能,有些甚至是半文盲,即使参加培训,也拿不到国家要求的上岗资格证。而且,超过50岁的连参加培训的资格都没有。低学历、缺乏专业技能的护工已影响到了服务质量。
  继续无证经营存在隐患,服务质量无法保障。关停这些民办养老机构后,又面临庞大的养老需求缺口,民办养老机构面临的经营困境亟待破解。
  已从业十年的河南某民办养老院院长张玲: 2006年,她投身养老行业,租赁了面积达十亩的破旧乡村旅社,租金每年20万元,但修缮改建就投入二百多万。最初的三年,养老院运营全是亏损,现在每个月的收支刚刚平衡,但成本仍未收回。在政策和补贴上,本就缺乏盈利能力的民办养老院与公立养老院财政拨款相比,无法同日而语。民办养老院一半以上都是租借场地,作为非盈利性行业并无相关优惠政策,与其他盈利行业支付相同的土地租赁价格。在日本,政府部门对养老院的新技术设备、护理人员进行高管补贴。而美国和德国,养老机构护理人员都是公益岗位,本身工作体面且具有价值感,而国内养老护理员却面临工资低和社会地位低的双重尴尬。我们的护理人员往往被看作保姆,得不到应有的尊重。
  河南省民政厅政府官员:各地的养老院在优惠、补贴政策上差距较大。北京和上海一张床位可补贴几万元,而河南有些地方一张床位就一千元,至于运营费,一个老人补到人头上可能就100块,财政还是由当地政府出。另外,要建立一家合格的养老院,必须“多证在手”,在建筑、消防、卫生和环境上均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然而这些标准在政策上似乎并不统一。2013年7月,由民政部颁布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中提到,床位数在10张以上即可设立养老机构,然而这种“低门槛”的规则和消防部门的要求似乎“相冲”。即使床位超过10张,如果面积达不到消防部门要求的话,根本无法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因此,未经审批违规经营的养老院为数不少。符合规范的养老院少,民政部门不发证,出了问题可以推责。如果都去加以规范,养老院资金匮乏又无政府补贴,将老人赶出来强制升级改造也不现实,所以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上述官员看来,虽然审批有法可依,但是在政策上对资质要求方面却很宽泛。比如院长资质、护理人员数量等方面并没有硬性要求,又加大了落实难度。
  农村养老业内人士:与城市不同,农村的养老院在融资上存在更大困难,规模效应不明显,服务人员难招,收费标准难以提高。养老属于福利非盈利单位,银行一般不会给抵押贷款,但如果养老院以企业形式注册,就无法享受政府补贴和各项优惠,无疑使运营上变得雪上加霜。为了补上资金缺口,有的民办养老院通过高利贷融资,铤而走险。不少敬老院并未注册,工作人员没有经费,只有乡镇发一些补助。供养标准也较低,老人一个月的补贴只有300元左右,一天只有10块钱。敬老院完全是乡级财政在出资,省级出的很少。在缺乏财政补贴,融资困难,无法盈利的情境下,部分民办养老院不得不通过裁员、降低专业水平,甚至压缩设施的投入来维持运转。鲁山着火的“铁皮泡沫房”便是极端一例,但这种建筑在民办养老院其实中并不鲜见,为安全埋下巨大隐患。
  市人大代表、西南大学教授徐晓玉近年一直关注我市民营养老产业的发展。她认为,目前的养老产业,跟不上社会老龄化发展的需求。养老院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是现实问题。从总体上来说,这说明社会还没有做好应对老龄化的准备。此外,护工很辛苦且工资不高,造成大量护工流失。徐教授认为,最终解决办法还得靠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全民关怀。国家应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还应免费为民营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做专业化培训、指导,提高服务质量,奠定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后劲。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学系教授林江认为,民办养老院应从自身出发,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是宣传不够导致很多人不知道还是本身护理的水平欠佳难以形成好的口碑,才有可能在入住率上得到提高。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养老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员成绯绯认为,公办和民办最主要的差别在于资金支持,因为养老机构的资金压力往往来自硬件方面。而公办养老机构的硬件设施都是政府出资建设。以土地为例,公办养老院是免费拿到国家土地,民营养老院却要以市场价格拿地。尽管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将非盈利性养老院列入划拨土地的使用范畴之内,但与养老院的微利性质相比,成本依然很高。成绯绯认为,入住率低,以致入不敷出是造成民办养老院经营困难的直接原因。
  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也愈发突出,但由于政府投入不足,许多地方的养老院数量有限,部分地方甚至需要排队十几年。
  在“十二五”末,按照国家确定的目标,每千名老年人实现30张床位,全国总床位由现在的357万张提高到660万张,每千名老人由目前的19张床位提高到30张床位。
  2017-2022年中国养老院行业市场需求与投资咨询报告表明,我国社会养老市场空间很大,供需严重失衡,急需放开市场进入限制,给民间资本开政策绿灯。民办养老机构盈利不足9%的现实窘况,更是令民间资本望而生畏,不敢轻易涉水养老市场,实际上阻碍了民营养老院的发展。对于这块市场,相关部门不妨放手,让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帮助民办养老机构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同时定量采购养老服务,给最困难的老人群体托底,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
  十三五规划提出,要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这让不少民间资本对养老市场寄予厚望,纷纷投入资金兴建养老院,试图赶上社会养老大潮,可是,民营养老院拿地难、收费低、申办程序繁琐等,制约了行业的发展,虽然各地对社会养老机构均出台鼓励政策,也拿出了相应的优惠配套措施,但在落实的时候,难以兑现,影响了民间资本的热情。
  养老机构长期以来被人们认为是福利机构,是政府和集体的事,是慈善机构的事。要使之企业化运营,走产业化道路,也并非一件易事。特别是规模经营、品牌发展,更离不开政府的倡导、产业发展方向的定位和优惠政策的支持。

热点话题5:养老金并轨,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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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开学习网[02355]《社会政策》形考任务三答案(占形考总分的20%)我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始建于1955年,一直到上世纪90年代以前,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实行大体相同的退休制度,即退休干部、职工的退休费由单位负责,而未实行社会统筹互济制度;单位和职工个人都不缴费;退休费标准按退休前工资水平的一定比例确定。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后,经济体制改革转向以城市为中心、以国有企业改革为重点。随着国有企业改变统收统支体制,逐渐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配套改革了用工制度、工资分配制度和保险福利制度。在退休保障方面,将原来的企业保障改为统筹互济的社会保险制度,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构成统筹基金,职工退休后从基金中支付基本养老金,均衡了企业之间的退休费用负担;退休费计发办法改为按缴费长短和多少计算,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最终形成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而机关和事业单位仍沿用原有退休制度。
  上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统筹互济的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均衡了企业之间的退休费用负担,形成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后来,这一制度又扩大到各类所有制企业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到2014年底,已覆盖城镇3.38亿职工和退休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由于不像企业那样处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最前沿,改革的重点是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制度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而养老保障改革的进程相对滞缓,总体仍维持单位退休制度。这是形成“双轨制”的历史原因。
  国开学习网[02355]《社会政策》形考任务三答案(占形考总分的20%)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机关事业单位现行退休制度逐步暴露出一些矛盾:退休费用由财政或单位承担,单位之间负担畸轻畸重,一些地区和单位,特别是一些基层事业单位退休费不堪重负,甚至无法保证及时足额支付;退休费是按“最终工资”的一定比例分档计算的,难以充分体现工作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
  从全社会的角度看也有两个突出问题:由于制度模式不同,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养老保险关系相互转移接续困难,制约了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退休费(养老金)待遇确定和调整难以统筹协调,同类人员之间的待遇差距拉大,产生不平衡。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地区和行业对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探索,先后有28个省区市开展了局部试点,全国约2100万人参加。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部分科研院所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相继启动“事业转企业”改革。2008年,国务院决定在5个省市先行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总的来看,这些局部的改革探索,取得了一定进展,为全面实施改革奠定了基础。但由于没有改革的整体设计,政策的统一性、规范性不足,并未从根本上改革现行的退休制度。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社会保险法和“十二五”规划也作了相应规定,社会各方面共识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势在必行。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方案明确表示,中国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而单位需缴纳员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此《决定》一出,意味着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从吃财政饭,转变为缴养老金,从单位养老转向社会养老。
  无论是社会公众还是公务员群体,主要关心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改革后能否实现制度并轨;另一个问题是改革后公务员和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待遇差距有多大。
  既然改革后公务员收入主体由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两部分构成,而企业职工养老金也是由基本养老金和企业年金两部分构成,无疑,两种养老金制度并轨完全可以照进现实。
  但是,改革之后,公务员与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待遇能否公平,是个大大的问号。公众之所以不满意养老金双轨制,主要原因还是待遇不公。如果改革不能有效解决公平问题,改革的价值就打了折扣。专家透露改革后公务员不会降低退休金,这显然给公务员群体吃了一粒定心丸,有利于减少改革阻力。但是,改革也要兼顾公平。
  数据显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可拿到在职工资的80%至90%,而企业职工退休后只能领到在职工资的40%至60%。养老金待遇不公的裂痕很明显,改革必须要消除这一裂痕,实现相对公平。只有这次改革不给公务员提高退休金,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待遇才有希望缩短与公务员的差距。如果改革以提高养老金待遇来换取公务员支持,恐怕差距不会缩小,只会越来越大。
  这是因为,公务员养老收入将由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两部分构成,由于财政支付的部分与公务员缴纳的部分都可以保障,所以,公务员养老待遇不会受什么影响。但是,企业职工养老待遇要想向公务员看齐 却很难,原因是,改革指望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来缩小差距,而大多数企业没有积极性,也没有经济负担能力。这样,指望企业年金来缩小差距似乎不大现实。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需要为企业减负,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另一方面不能让公务员养老待遇继续提高,需要等一等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赶上来。
  鉴于养老金并轨的主要阻力在公务员群体,所以,公务员不会降低退休金,这一改革原则可以理解和接受。但也要看到,公务员与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存在鸿沟,社会上存在不满情绪,有必要把公平确定为改革原则之一。在一些改革中,为了让改革顺利过关,有时会以提高被改革者的福利待遇来换取支持,希望在养老金并轨改革中,不能过于向既得利益群体妥协,也需要考虑社会情绪。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认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已经出台,尽管方向明确,但推进仍然需要细则。
  一是“中人”的过渡办法还需要合理设计,要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这是一个关键问题。二是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和编制外的员工养老保险如何衔接。他说,因为改革针对的是编制内的员工,以前有些编制外的员工参加了养老保险,有些则没有,希望借此次改革的契机,真正消除编制的标识,让员工按照“同工同酬、同制同权”的原则,在同一种养老保险制度下得到保障。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也指出,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的管理体系也需要建立,同时,有关职业年金的投资运营体系等也需要统筹考虑。他认为,这些都是需要尽快解决的问题,否则改革无法顺利推进。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傅蔚冈对养老保险并轨的评价是“不亚于废除当年的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尽管“并轨”后依然账户分立,但至少解决了公务员与企业职工激励不相容的问题。
  上海社科院研究员左学金则认为,养老保险并轨“有利于形成一个真正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并轨后有助于人力资源在体制内外流动,有助于打消医改中体制内医生向社会机构流动的顾虑。
  学界人士基本形成了一定的共识,认为改革的重点在于建立机制,而不必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和企业职工待遇绝对一致。
  一、改革的意义
  国务院决定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改革条件逐渐成熟、社会共识逐渐凝聚的结果。
  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贯彻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在社会保障领域的具体实践,也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一项重大突破。
  近年来,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建立,广大农村和城镇居民普遍参保,加上企业职工和其他就业群体,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覆盖了全国8.3亿多人;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游离在养老保险制度之外,成为制度全覆盖的“短板”和“空白”。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实现第一个“一百年”目标的重大举措。
  同时,这一举措也有利于促进机关事业单位深化改革。近年来,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开始实行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部分地区还开展了公务员聘任制试点;事业单位也正在加快分类改革,推行全员聘用制。建立统筹互济、社会化管理的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分散单位的退休费用负担,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发放,维护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是形成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的制度保证。
  不仅如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不缴费而享受较高水平的退休费,权利与义务不对应,成为近年来社会热议的焦点矛盾之一。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实行相同的养老保险基本制度模式和政策,可以逐步化解同类人员待遇差距拉大的矛盾,更好体现制度公平和规则公平。
  二、改革的思路
  此轮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
  “一个统一”是指,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都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都实行与缴费相挂钩的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在此基础上,形成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行的两大制度平台,并可相互衔接,从而构建起完整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一是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避免单独对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改革引起不平衡。二是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在优化保障体系结构的同时保持待遇水平总体不降低。三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在增加工资的同时实行个人缴费。四是待遇确定机制与调整机制同步完善,退休待遇计发办法突出体现多缴多得,今后待遇调整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工资增长等因素,并与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统筹安排,体现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五是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防止地区之间出现先改与后改的矛盾。
  “五个同步”突出了改革的系统性和协调性,综合平衡前后左右的各种关系,有助于形成社会共识,保证改革顺利推进。
  三、改革的现状
  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启动至今,已过去三年。此轮改革统筹考虑了基本制度改革和多层次体系建设,纳入职业年金制度,并同步配套调整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等。从政策下发到落地,三年内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都在按部就班地进行。一个表现就是人社统计公报、财政预算报告、部门决算报告中开始出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的统计信息。
  而作为“养老金并轨”最重要的配套措施之一的职业年金,被市场认为缴费能力大于企业年金,但去年启动征缴工作的地区不多,仅西藏公开了职业年金信息。今年征缴工作进一步下沉到基层,县级机关事业单位陆续启动。
  个人账户的建立和缴费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基础设施,如今很多地方基本养老金的补缴还没到位,更遑论职业年金。中央应督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的进账和补缴工作,安排时间表,给出最后期限。
  (一)同步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
  本轮改革的中央政策下发后,地方纷纷出台落实政策,规定了养老金缴费、计发、调整、监管、经办管理、职业年金建立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同比上调5.5%左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已全部公布养老金调整方案,普遍采取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这是第二次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同步调整基本养老金。与去年相比,今年实现二者调整办法完全统一的省份增加了,包括浙江、陕西、广东、新疆、湖北、甘肃、内蒙古、江苏、福建、安徽等地。
  不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水平本身较高,在这个起点上统一调整,并不能缩小差距。因此,江苏特别提出,企业退休人员人均调整幅度将超过6%,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调整幅度在4.5%左右,进一步缩小两类人群基本养老金的相对差距。
  而更多的省份采取的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挂钩调整方案不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调整普遍只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2017年养老金调整将注重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平衡、地区间的平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和改革后待遇调整办法的衔接。
  (二)技术准备需要时日
  初步统计,河北、浙江、湖南、西藏、湖北、广东、广西、云南、宁夏、天津、江苏等11个省(区、市)披露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情况。
  地方改革进度不一原因很多。首先,缴费基数、工资总额的定义仍有些模糊,绩效奖励、加班费、补贴、独生子女费、高温费等是否纳入?
  其次,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数据信息采集是并轨的技术准备,这项工作量大费时。
  最后,机关事业单位本身的管理体制问题也影响养老金并轨进度。《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京外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加上地方的省属单位、地级市本地单位等等,管理多元、人员复杂,要理顺推进管理体系,需要时间。
  (三)进账补缴要有时间表
  地方“养老金并轨”的进度还停留在解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的层面。因财政资金拨付不到位,部分省直机关和基层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基金进账和补缴速度放缓,特别是财政不那么充足的地区。
  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的建立和缴费进度则更加缓慢。目前仅中央财政拨付力度大的西藏公开了职业年金的信息,去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21.25万人,其中在职15.4万人,职业年金收入为20249万元。北京153个市级单位大多数征缴了职业年金,在其部门决算中有所体现。重庆市去年12月12日才征收了第一笔职业年金。
  职业年金是改革的配套政策。而整个改革本身的进展总体来看还没有完全到位,系统建立等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需要一定的时间。
  职业年金进度较慢,加上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缴费仅是记账,不形成实账的资金积累,市场此前预期的2000亿初期投资基金规模也会大打折扣。
  而职业年金相关政策制定工作仍在推进,下一步还要研究制定职业年金基金管理配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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